[發明專利]車輛外部燈解凝在審
| 申請號: | 201910141984.8 | 申請日: | 2019-0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308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13 |
| 發明(設計)人: | 斯蒂芬·肯尼士·赫爾維格;大衛·A·布朗;亞倫·布蘭得利·約翰遜;保羅·肯尼士·戴爾洛克;斯圖爾特·C·索爾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45/33 | 分類號: | F21S45/33;F21S45/47;F21Y115/10;F21W102/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回旋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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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散熱器 燈總成 車輛外部燈 通風口 干燥劑 殼體 方法和設備 前照燈 外部燈 限定腔 散熱 流體 腔內 室內 配置 | ||
1.一種車輛的外部燈,所述車輛的所述外部燈包括:
殼體;
蓋,所述蓋聯接到所述殼體以限定腔;以及
燈總成,所述燈總成在所述腔內,所述燈總成包括:
LED;
散熱器,所述散熱器聯接到所述LED,所述散熱器被配置為耗散熱并限定室;
干燥劑,所述干燥劑位于所述室內以從所述腔收集水分;以及
通風口,所述通風口流體地聯接到所述室以從所述腔除去所述水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部燈,其中所述蓋是透明的。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部燈,其中當所述干燥劑被加熱時,所述干燥劑通過所述通風口從所述腔釋放所述水分,所述干燥劑位于由所述散熱器限定的所述室內,以使得所述干燥劑能夠由被所述散熱器收集的熱加熱。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部燈,其中所述干燥劑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種:硅膠、指示硅膠、分子篩、氧化鈣和硫酸鈣。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部燈,其中所述燈總成還包括印刷電路板和所述印刷電路板的電子器件,所述印刷電路板聯接到所述散熱器,以使得所述散熱器能夠耗散來自所述電子器件的熱。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部燈,其中所述燈總成還包括閥,所述閥流體地聯接到所述室并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轉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外部燈,其中在所述第一位置,所述閥限定第一通路,所述第一通路使所述室與所述腔流體地聯接,以使得所述干燥劑能夠從所述腔收集所述水分。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外部燈,其中在所述第二位置,所述閥限定第二通路,所述第二通路使所述室與所述通風口流體地聯接,以使得所述通風口能夠除去由所述干燥劑收集的所述水分。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外部燈,其中所述燈總成還包括在所述第一通路和所述第二通路內的膜層,以用于將所述干燥劑保留在所述室內。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外部燈,其中所述燈總成還包括熱敏電阻,以用于確定所述室內的溫度,當所述溫度小于閾值溫度時,所述閥設置在所述第一位置,當所述溫度大于或等于所述閾值溫度時,所述閥設置在所述第二位置。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外部燈,其中所述熱敏電阻直接地測量所述室內的所述溫度。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外部燈,其中所述熱敏電阻測量所述燈總成的電子器件的第二溫度,并且基于所述室的所述溫度與所述電子器件的所述第二溫度之間的預定關系而確定所述室的所述溫度。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部燈,所述外部燈還包括與所述燈總成相鄰的第二燈總成,所述第二燈總成包括第二LED、第二散熱器、第二干燥劑和第二通風口。
14.一種車輛,所述車輛包括:
燈,所述燈包括腔;
燈總成,所述燈總成在所述腔內,所述燈總成包括:
發光裝置;
散熱器,所述散熱器聯接到所述發光裝置,所述散熱器被配置為耗散熱并限定室;
干燥劑,所述干燥劑位于所述室內以從所述腔收集水分;以及
通風口,所述通風口流體地聯接到所述室以從所述腔除去所述水分。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燈包括前照燈、尾燈和轉向信號燈中的至少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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