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輛和形成電動車輛充電鏈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97220.7 | 申請日: | 2018-1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3870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9 |
| 發明(設計)人: | C·多那 | 申請(專利權)人: | 韋斯特爾電子工業和貿易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12 | 分類號: | B60L53/12;B60L53/36;B60L58/12;B60L53/30;B60L53/54;B60L53/53;B60L53/55;B60L53/57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周陽君 |
| 地址: | 土耳其***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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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車輛 形成 充電 方法 | ||
1.一種形成電動車輛鏈以使電動車輛能夠提供電力給另一個電動車輛充電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為鏈創建鏈數據結構;
從車輛接收加入鏈的請求;
確定應該允許所述車輛加入鏈,并更新鏈數據結構以包括所述車輛的標識符;
從另外一個車輛接收加入鏈的請求;
確定應該允許所述另外一個車輛加入鏈,并且更新鏈數據結構以包括所述另外一個車輛的標識符;
由此,電動車輛鏈包括至少三個電動車輛,所述至少三個電動車輛是所述車輛、所述另外一個車輛以及又一個車輛,所述又一個車輛是創建鏈結構的車輛或者是已加入鏈的另一個車輛;以及
設置鏈中每個車輛的模式,其中第一車輛的模式是源模式,在源模式中,第一車輛是鏈中另一個車輛的電力源,第二車輛的模式是匯模式,在匯模式中,第二車輛是來自第一車輛的電力的匯,并且第三車輛的模式是中介模式,在中介模式中,第三車輛從第一車輛接收電力并將電力傳遞給第二車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鏈數據結構包含鏈的標識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包括使用鏈的標識符來通告鏈的存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包括通過無線傳輸與鏈相關的數據以供車輛接收來通告鏈的存在。
5.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加入鏈的請求包括鏈的標識符。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加入鏈的請求包括車輛是否愿意成為源、匯或中介的指示。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包括:如果車輛愿意成為電力的源但具有不足的存儲電力,那么拒絕來自該車輛的加入鏈的請求。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包括:如果車輛愿意成為電力的匯但鏈中電力的源不足,那么拒絕來自該車輛的加入鏈的請求。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包括將充電鏈圖發送到充電鏈中的每個車輛,以指示充電鏈中車輛的順序以及充電鏈中車輛之間的電力傳輸的方向。
10.一種電動車輛,所述電動車輛包括:
可再充電電池;
在車輛前部的第一無線電力傳輸設備,使得車輛能夠向位于車輛前部的外部無線電力傳輸設備傳遞電力或從該外部無線電力傳輸設備接收電力;
在車輛后部的第二無線電力傳輸設備,使得車輛能夠向位于車輛后部的外部無線電力傳輸設備傳遞電力或從該外部無線電力傳輸設備接收電力;以及
電力線,其能夠選擇性地操作以連接第一無線電力傳輸設備和第二無線電力傳輸設備;
由此,能夠選擇性地將在第一無線電力傳輸設備和第二無線電力傳輸設備之一處從外部無線電力傳輸設備接收到的電力傳遞到第一無線電力傳輸設備和第二無線電力傳輸設備中的另一個或傳遞到可再充電電池。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動車輛,包括:
無線收發器,用于發送無線信號以供其它電動車輛接收并用于接收由其它電動車輛傳輸的無線信號;
車輛被選擇性地布置,以使無線收發器執行以下一項或多項操作:
發送電動車輛加入電動車輛鏈的請求,以及
從另一個電動車輛接收加入電動車輛鏈的請求。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動車輛,所述車輛被選擇性地布置為設置用于車輛的模式,其中所述模式選自:
源模式,其中車輛是所述鏈中的另一個車輛的電力的源,
匯模式,其中車輛是從所述鏈中的另一個車輛接收的用于為車輛電池充電的電力的匯,以及
中介模式,其中車輛從所述鏈中的另一個車輛接收電力并將電力傳遞到所述鏈中的又一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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