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底雷達單元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92761.0 | 申請日: | 2018-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02066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1 |
| 發明(設計)人: | A.布朗;L.史密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偉摩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S13/87 | 分類號: | G01S13/87;G01S13/931;G01S13/88;G01S13/89;G01S13/9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金玉潔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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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底 雷達 單元 | ||
1.一種雷達系統,包括:
一組雷達單元,被耦合到車輛的車底,使得每個雷達單元具有在車輛的保險杠線下方的視場,其中所述一組雷達單元包括:
第一雷達單元,被配置為在第一方向上測量車輛的環境;和
第二雷達單元,被配置為在第二方向上測量車輛的環境,其中所述第二方向不同于所述第一方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雷達系統,其中,被配置為在第一方向上測量車輛的環境的第一雷達單元包括:
前向雷達單元,被配置為測量車輛的至少前視環境,其中所述前向雷達單元位于靠近車輛的前保險杠的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雷達系統,其中被配置為在第二方向上測量車輛的環境的第二雷達單元包括:
后向雷達單元,被配置為測量車輛的后視環境,其中所述后向雷達單元位于靠近車輛的后保險杠的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雷達系統,其中所述一組雷達單元還包括:
給定雷達單元,被耦合到車輛的車底的中部,其中所述車底的中部位于車輛的前輪與車輛的后輪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雷達系統,其中被耦合到車輛的車底的中部的給定雷達單元被配置為:測量給定雷達單元周圍360度的區域,其中所述區域包括車輛下方和周圍的相應區域。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雷達系統,還包括處理器,其中所述處理器被配置為:
從第一雷達單元和第二雷達單元中的一個或兩個接收雷達測量結果;和
使用所述雷達測量結果檢測乘客進入或離開車輛。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雷達系統,其中所述處理器還被配置為:
響應于檢測到乘客進入或離開車輛,使車輛保持靜止;
從第一雷達單元和第二雷達單元中的一個或兩個接收后續雷達測量結果;
使用傳感器測量結果來確定進入或離開車輛的乘客是位于車輛內部還是距離車輛至少閾值距離;和
基于所述確定,允許車輛恢復導航。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雷達系統,其中所述一組雷達單元還包括:
第三雷達單元,被配置為在第一方向上測量車輛的環境,其中第一雷達單元位于靠近車輛的第一前角的位置,并且其中第三雷達單元位于靠近車輛的第二前角的位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雷達系統,還包括:
第四雷達單元,被配置為測量車輛的第二環境,其中所述第二雷達單元位于靠近車輛的第一后角的位置,并且其中第四雷達單元位于靠近車輛的第二后角的位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雷達系統,其中所述一組雷達單元被配置為在短距離或中距離下工作,并且
其中所述雷達系統還包括安裝到車輛頂部的傳感器圓頂,其中所述傳感器圓頂容納被配置為在長距離下工作的一個或多個雷達單元。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雷達系統,其中所述車輛的保險杠線對應于車輛的保險杠的底部。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雷達系統,其中所述第一雷達單元以向下的朝向被耦合到車輛的車底,使得第一雷達單元具有在車輛的保險杠線下方的視場。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雷達系統,其中所述第二雷達單元以向下的朝向被耦合到車輛的車底,使得第二雷達單元具有在車輛的保險杠線下方的視場。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雷達系統,還包括處理器,其中所述處理器被配置為:
從至少第一雷達單元或第二雷達單元接收雷達測量結果;和
基于雷達測量結果確定車輛行駛的道路的路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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