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機動車的水平調節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79168.2 | 申請日: | 2018-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6578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28 |
| 發明(設計)人: | 塞巴斯蒂安·薩默科恩;維爾弗里德·布雷頓;馬庫斯·霍茲博格;蒂姆·巴特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舍弗勒技術股份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37/04 | 分類號: | F16H37/04;F16H1/08;F16H25/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億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柳春雷 |
| 地址: | 德國黑措***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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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機動車 水平 調節 裝置 | ||
1.用于機動車的機電式的水平調節裝置,所述水平調節裝置具有電動機(4)和調節傳動機構(3),所述調節傳動機構連接在絲杠傳動裝置(2)之前,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傳動機構(3)由三個依次連接的、具有彼此平行的轉動軸線(D14、D15、D16)的齒輪(14、15、16)構成,其中,齒數最小為一并且最大為五的驅動齒輪(14)抗旋轉地與所述電動機(4)的電動機軸(17)耦聯并且與中間齒輪(15)嚙合,所述中間齒輪與從動齒輪(16)嚙合,所述從動齒輪抗旋轉地與所述絲杠傳動裝置(2)的螺母(9)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個齒輪(14、15、16)構造成斜齒齒輪。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平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齒輪(14、15、16)具有傾斜角,通過所述傾斜角實現總重合度大于1。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水平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齒輪(15)的轉動軸線(D15)與所述電動機(4)相交、尤其與其定子相交。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水平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傳動機構(3)的殼體元件(23)具有孔(22)以及柱塞部(26),其中,用于支承所述驅動齒輪(14)的軸承外圈(21)保持在所述孔(22)中,并且所述中間齒輪(15)的支承部的至少一個軸承內圈(29、30)保持在所述柱塞部(26)上。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水平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傳動機構(3)的兩個殼體元件(23、35)分別具有孔(22),在所述孔中保持有用于支承所述驅動齒輪(14)的滾動軸承(20、25)的軸承外圈(21),并且所述殼體元件中的一個殼體元件(23)具有柱塞部(26),所述中間齒輪(15)的支承部的至少一個軸承內圈(29、30)保持在所述柱塞部上。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水平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齒輪(15)的齒數小于所述從動齒輪(16)的齒數并且大于所述驅動齒輪(14)的齒數。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水平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傳動機構(3)的總傳動比最小為10并且最大為100。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水平調節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從動齒輪(16)直接地包圍所述絲杠傳動裝置(2)的螺母(9),并且所述絲杠傳動裝置構造成滾珠絲杠傳動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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