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船舶用雙重反轉螺旋槳裝置的軸封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75205.2 | 申請日: | 2018-09-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56631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25 |
| 發明(設計)人: | 清水政宏;西山才貴;三澤真吾;中家正史;岡本充央;種口瞬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本日聯海洋株式會社;瓦錫蘭日本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3H23/36 | 分類號: | B63H23/36;B63H5/10;F16C17/02;F16C33/74;F16J15/18;F16J15/324;F16N7/22;F16N7/38;F16N11/08;F16N13/22;F16N31/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朱美紅;陳浩然 |
| 地址: | 日本神***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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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船舶 雙重 反轉 螺旋槳 裝置 軸封 | ||
1.一種船舶用雙重反轉螺旋槳裝置的軸封裝置,所述船舶用雙重反轉螺旋槳裝置將前螺旋槳和后螺旋槳同軸地配置,使各自相互向反方向旋轉,其特征在于,
前述船舶用雙重反轉螺旋槳裝置具備:
中空狀的外側螺旋槳軸,在后端部安裝著前述前螺旋槳,該外側螺旋槳軸能夠以軸心為中心旋轉地被船尾管軸承支承;以及
內側螺旋槳軸,在后端部安裝著前述后螺旋槳,該內側螺旋槳軸能夠以前述軸心為中心旋轉地被船尾側雙重反轉軸承支承;
前述軸封裝置具備:
船尾側的船尾管密封部,防止海水向前述船尾管軸承侵入;
船尾側的雙重反轉密封部,防止海水向前述船尾側雙重反轉軸承侵入;
單一的空氣供給裝置,向船尾側的前述船尾管密封部并經由它向船尾側的前述雙重反轉密封部供給密封加壓空氣;
船尾管泄流回收裝置,將被從船尾側的前述船尾管密封部排出的前部泄流單獨地回收;
雙重反轉泄流回收裝置,將被從船尾側的前述雙重反轉密封部排出的后部泄流與前述前部泄流分離而回收;以及
外軸油分配裝置,被固定在船內,向在內側旋轉的前述外側螺旋槳軸供給潤滑油;
前述外軸油分配裝置將前述潤滑油向前述外側螺旋槳軸和前述內側螺旋槳軸的軸間流路供給,將船首側雙重反轉軸承、推力軸承及前述船尾側雙重反轉軸承潤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用雙重反轉螺旋槳裝置的軸封裝置,其特征在于,
船尾側的前述船尾管密封部具有:
前部密封殼體,被固定于前述船尾管軸承或船尾,具有以前述軸心為中心的圓形開口;
前部密封襯套,被固定于前述前螺旋槳,位于前部密封殼體的內側;以及
多個前部密封部件,在軸向上隔開間隔而位于前述前部密封殼體與前述前部密封襯套之間,將其之間密封,而形成在前述軸向上被分割的三個以上的前部環狀腔室;
前述前部環狀腔室從與海水接觸的一側起,具有前部第1腔室、前部第2腔室及前部第3腔室;
前述空氣供給裝置具有將前述密封加壓空氣向前部第1腔室導入的前部空氣流路;
前述船尾管泄流回收裝置具有將前述前部第1腔室的前述前部泄流向船內排出的第1泄流流路;
前述雙重反轉泄流回收裝置具有將前述前部第3腔室的前述后部泄流向船內排出的第2泄流流路。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用雙重反轉螺旋槳裝置的軸封裝置,其特征在于,
船尾側的前述雙重反轉密封部具有:
后部密封殼體,被固定于前述前螺旋槳,具有以前述軸心為中心的圓形開口;
后部密封襯套,被固定于前述后螺旋槳,位于后部密封殼體的內側;以及
多個后部密封部件,在前述軸向上隔開間隔位于前述后部密封殼體與前述后部密封襯套之間,將其之間密封,而形成在前述軸向上被分割的兩個以上的后部環狀腔室;
前述后部環狀腔室從與海水接觸的一側起,具有后部第1腔室和后部第2腔室;
前述空氣供給裝置具有從前述前部第1腔室將前述密封加壓空氣向前述后部第1腔室導入的后部空氣流路;
前述雙重反轉泄流回收裝置具有將前述后部第1腔室的前述后部泄流向前述前部第3腔室排出的第3泄流流路。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用雙重反轉螺旋槳裝置的軸封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向前述船尾管軸承供給潤滑油的第1潤滑油流路。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用雙重反轉螺旋槳裝置的軸封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從前述前部第2腔室經由前述前部密封殼體將潤滑油向前述船尾管軸承的船尾側排出的第2潤滑油流路。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用雙重反轉螺旋槳裝置的軸封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備被固定在船內、從沿著前述內側螺旋槳軸及驅動軸的前述軸心設置的中空孔將潤滑油排出并向潤滑油箱送回的內軸油分配裝置。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用雙重反轉螺旋槳裝置的軸封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從前述船尾側雙重反轉軸承的船尾側的前述軸間流路將潤滑油向前述前部第2腔室排出的第3潤滑油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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