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預防、減輕、或治療精神分裂癥的包含氨基甲酸酯化合物的共混物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73904.3 | 申請日: | 2018-1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3281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17 |
| 發明(設計)人: | 鄭燦美;黃善寬;李知遠;張龍九 | 申請(專利權)人: | 愛思開生物制藥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K31/41 | 分類號: | A61K31/41;A61K31/16;A61K31/49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陳巍;李唐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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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預防 減輕 治療 精神分裂癥 包含 氨基甲酸酯 化合物 共混物 | ||
1.用于預防、減輕或治療精神分裂癥的組合產品,其包含(a)下式1的氨基甲酸酯化合物,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溶劑合物或水合物;和(b)阿立哌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溶劑合物或水合物:
[式1]
其中,
R1和R2各自獨立地選自氫,鹵素,C1-C8烷基,鹵代-C1-C8烷基,C1-C8烷硫基和C1-C8烷氧基;和
A1和A2之一是CH,且另一個是N。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產品,其中R1和R2各自獨立地選自氫,鹵素和C1-C8烷基。
3.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產品,其中式1的氨基甲酸酯化合物是下式2的氨基甲酸(R)-1-(2-氯苯基)-2-四唑-2-基-乙基酯:
[式2]
。
4.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產品,其包含基于游離形式的12.5毫克至500毫克的式1的化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產品,其包含基于游離形式的5毫克至90毫克的所述阿立哌唑。
6.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產品,其包含基于游離形式的12.5毫克至500毫克的式1的化合物和基于游離形式的5毫克至90毫克的所述阿立哌唑。
7.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產品,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癥顯示一種或多種選自陽性癥狀、陰性癥狀、認知癥狀和殘余癥狀的癥狀。
8.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產品,其中所述精神分裂癥是選自妄想型精神分裂癥、錯亂型精神分裂癥、緊張型精神分裂癥、混合型精神分裂癥、殘余型精神分裂癥、精神分裂癥后抑郁、簡單型精神分裂癥、未定型精神分裂癥、精神分裂癥樣障礙、情感分裂性精神障礙、妄想性精神障礙、短暫精神病障礙、共有型精神病障礙、起因于另外的醫療狀況的精神病障礙、物質/藥物誘發的精神病障礙、和未知原因的精神病障礙中的一種或多種。
9.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產品,其被用于哺乳動物給藥。
10.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產品,其中組分(a)和(b)被同時地或依次地給藥。
11.根據權利要求1的組合產品,其中組分(a)和(b)被分別地給藥。
12.根據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的組合產品,其是試劑盒的形式。
13.根據權利要求12的組合產品,其包含在容器中的(a)包含式1的氨基甲酸酯化合物,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溶劑合物或水合物的第一組合物;和(b)包含阿立哌唑,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溶劑合物或水合物的第二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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