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研究藥物和藥物制劑的人工玻璃體液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69586.3 | 申請日: | 2018-10-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78426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04 |
| 發明(設計)人: | U·阿爾滕伯;S·P·帕特爾;G·施瓦奇;P·申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豪夫邁·羅氏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9/08 | 分類號: | A61K9/08;A61K31/4166;A61K31/7004;A61K31/17;A61K31/522;A61K31/19;A61K38/06;A61K47/02;A61P27/02;G01N21/31;G01N11/00;G01N33/00;G01N21/82;G01N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胡晨曦;黃革生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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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研究 藥物 藥物制劑 人工 玻璃 體液 | ||
1.包含磷酸鹽緩沖液的人工玻璃體液組合物,其中該組合物由磷酸鹽緩沖液、64.6μM肌酐、2.2mM葡萄糖、7.6mM尿素、580μM黃嘌呤、309μM次黃嘌呤、10.5mM乳酸鈉和200μM谷胱甘肽組成,所述磷酸鹽緩沖液具有在7.2至7.5的范圍內的pH值,并且其中所述磷酸鹽緩沖液是在0.005至0.02M的范圍內的磷酸鹽緩沖鹽水(PBS)。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工玻璃體液組合物,其中該組合物包含20至300mg/L的II型膠原和/或0.03-0.9%w/v的透明質酸鈉。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人工玻璃體液組合物,其中該組合物包含40mg/L的II型膠原。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人工玻璃體液組合物,其中該組合物包含0.6%w/v的透明質酸鈉。
5.制備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人工玻璃體液組合物的方法,包括步驟:
(i)提供葡萄糖、肌酐、乳酸鈉、谷胱甘肽和尿素在水中的儲備溶液,次黃嘌呤在2:1比例的甲酸:水中的儲備溶液,以及黃嘌呤鈉在1M?NaOH中的儲備溶液;
(ii)將步驟(i)的儲備溶液在pH值為7.2至7.5的磷酸鹽緩沖液中混合,并將pH調整為所述磷酸鹽緩沖液的pH值;
(iii)任選地將透明質酸加入到步驟(ii)獲得的混合物中,并在2至8℃下攪拌至少4小時;
(iv)任選地向步驟(iii)獲得的混合物中加入II型膠原;
(v)將步驟(iv)獲得的混合物任選地無菌過濾。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ii)中所用的磷酸鹽緩沖液的pH值為7.4。
7.一種用于分析物質的性能的方法,包括步驟
(i)在體外環境中提供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人工玻璃體液組合物;
(ii)將所述物質施用于人工玻璃體液中;并且
(iii)測定所施用物質的至少一種性質。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待施用物質是大分子。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待施用物質是藥物制劑。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待施用物質是賦形劑。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待施用物質是蛋白質。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待施用物質包括大小在100Da與1800kDa之間的分子。
13.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待施用物質包括大小在1kDa與500kDa之間的分子。
14.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待施用物質包括大小在4kDa與200kDa之間的分子。
15.如權利要求7-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施用物質的至少一種性質選自穩定性、生物利用度、從DDS系統的釋放和DDS系統降解。
16.如權利要求7-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施用物質在步驟(iii)之前,在人工玻璃體液組合物中放置最多360天。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施用物質在步驟(iii)之前,在人工玻璃體液組合物中放置最多180天。
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施用物質在步驟(iii)之前,在人工玻璃體液組合物中放置最多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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