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抗PD-L1抗體和溶瘤病毒治療三陰性乳癌或結腸直腸癌伴隨肝轉移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65031.1 | 申請日: | 2018-08-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4688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5 |
| 發明(設計)人: | J.L.甘塞特;S.S.巴塔;J.P.伍達德;E.N.查 | 申請(專利權)人: | 美國安進公司;吉寧特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9/395 | 分類號: | A61K39/395;A61K35/768;C07K16/28;A61P35/0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羅文鋒;黃登高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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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抗 pd l1 抗體 病毒 治療 陰性 乳癌 結腸 直腸癌 伴隨 轉移 | ||
1.一種對患有三陰性乳癌或結腸直腸癌的受試者進行治療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向該受試者施用溶瘤病毒和抗PD-L1抗體的組合,其中該溶瘤病毒以初始劑量、隨后以第二劑量向該受試者施用,其中該初始劑量低于該第二劑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溶瘤病毒是腫瘤內施用的。
3.一種對患有三陰性乳癌伴隨肝轉移或患有結腸直腸癌伴隨肝轉移的受試者進行治療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向該受試者施用溶瘤病毒和抗PD-L1抗體的組合,其中該溶瘤病毒以肝內方式向該受試者施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向該受試者的一或多個可注射肝病灶中施用該溶瘤病毒。
5.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溶瘤病毒通過成像引導注射施用至肝轉移中,該成像引導注射經由超聲或計算機斷層攝影術施用至可注射肝病灶中。
6.如權利要求3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溶瘤病毒以初始劑量、隨后以第二劑量向該受試者施用,其中該初始劑量低于該第二劑量。
7.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D-L1抗體以靜脈內方式向該受試者施用。
8.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溶瘤病毒是溶瘤單純皰疹病毒(HSV)。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溶瘤HSV是復制勝任型減毒HSV-1。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該HSV-1:
缺乏功能性ICP34.5編碼基因;
缺乏功能性ICP47編碼基因;并且
包含編碼人類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的基因。
11.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溶瘤病毒是拉-他利莫近。
12.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D-L1抗體是阻斷抗體。
13.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D-L1抗體是人源化抗體。
14.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D-L1抗體是IgG1抗體。
15.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D-L1抗體是單克隆抗體。
16.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PD-L1抗體是阿特珠單抗。
17.一種對患有三陰性乳癌或結腸直腸癌轉移的受試者進行治療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向該受試者施用溶瘤病毒和抗PD-L1抗體的組合,其中該溶瘤病毒以初始劑量、隨后以第二劑量向該受試者施用,其中該初始劑量低于該第二劑量。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包括向該受試者施用拉-他利莫近和阿特珠單抗的組合,其中該拉-他利莫近以初始劑量、隨后以第二劑量向該受試者施用,其中該初始劑量低于該第二劑量。
19.一種對患有三陰性乳癌或結腸直腸癌轉移的受試者進行治療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向該受試者施用溶瘤病毒和抗PD-L1抗體的組合,其中該溶瘤病毒以肝內方式向該受試者施用。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包括向該受試者施用拉-他利莫近和阿特珠單抗的組合,其中該拉-他利莫近以肝內方式向該受試者施用。
21.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該肝病灶是不可切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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