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基礎支架和設備支架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58300.1 | 申請日: | 2018-09-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94045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12 |
| 發明(設計)人: | W·贊辛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陸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20/02 | 分類號: | B60K20/02;B60K35/00;B60R11/02;B60R16/037;F16H21/14;B60N2/7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汪勤;吳鵬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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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基礎 支架 設備 裝置 | ||
1.一種具有基礎支架(200)和設備支架(100)的裝置,該設備支架的高度能相對于基礎支架(200)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調節,設備支架(100)在第一位置直接貼靠在基礎支架(200)上或通過與基礎支架連接的構件貼靠在基礎支架上,其特征在于,
所述裝置具有第一搖桿(301),該第一搖桿(301)能繞第一旋轉軸線(361)轉動;連桿(302)通過第一活節(304)與第一搖桿(301)連接以及通過第二活節(305)與設備支架連接;
第一搖桿(301)直接地或通過第一軸(303)繞第一旋轉軸線(361)支承在第一支承部(202)中,該第一支承部(202)與基礎支架(200)連接;
所述裝置具有用于設備支架(100)的導引裝置(401、402、403、404),借助于導引裝置(401、402、403、404)如此引導設備支架(100),使得所述設備支架能平行于基礎支架(200)移動;
所述裝置具有止擋件(310、721、722、723、724)和止擋部(500、221、222、223、224);
止擋件(310、721、722、723、724)與第一搖桿(301)或連桿(302)通過第二傳動裝置連接;
止擋部(500、221、222、223、224)設置在基礎支架(200)中或者與基礎支架(200)連接;
通過轉動第一搖桿(301),所述設備支架在從第一位置到第二位置的移動過程中越過上死點,并且在第一搖桿(301)繼續轉動時,止擋件(310、721、722、723、724)與止擋部(500、221、222、223、224)抵靠,其中,所述第二傳動裝置具有傳動桿(700),該傳動桿與第一搖桿(301)或連桿(302)鉸接連接,所述第二傳動裝置具有第二搖桿(711、712、713、714、715),該第二搖桿(711、712、713、714、715)借助于第二支承部以能繞第二旋轉軸線(761)轉動的方式支承,止擋件(721、722、723、724、725)以與第二旋轉軸線(761)間隔一段距離的方式設置在第二搖桿(711、712、713、714、715)上,第二搖桿(711、712、713、714、715)與傳動桿(700)以與第二旋轉軸線(761)間隔開的方式鉸接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搖桿(301)與驅動件(601)直接連接或通過第一傳動裝置(602、603)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件構造為電機(601)。
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件(310)構造為第一搖桿(301)的一部分或者與第一搖桿剛性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擋件構造為連桿(302)的一部分或者與連桿(302)剛性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二搖桿(711、713、715)借助于第二軸以繞第二旋轉軸線(761)能轉動的方式借助于第二支承部支承,所述第二支承部與設備支架(100)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二搖桿(711、712、713、714、715)具有第二支承面(701)或者與第二支承面(903、904)剛性連接,所述設備支架(100)在第二位置貼靠在第二支承面(701、903、904)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具有兩個第二搖桿(711、713),這兩個第二搖桿(711、713)以能繞第二旋轉軸線(761)轉動的方式支承。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第二搖桿(711、713)設置在第二軸(751)上且通過第二軸(751)剛性地相互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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