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切割引導件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50664.5 | 申請日: | 2018-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78369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4-28 |
| 發明(設計)人: | 布蘭得利·博馬爾;耶格爾·杰弗里;胡海翔;賈森·約旦;克里斯多夫·辛科 | 申請(專利權)人: | 史密夫和內修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17/15 | 分類號: | A61B17/15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董均華;王麗輝 |
| 地址: | 美國田***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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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切割 引導 方法 | ||
1.一種脛骨切割引導件,包括:
引導底座;
切割頭,所述切割頭包括:
切割頭底座,和
可移除機構,所述可移除機構至少包括:
聯接器,所述聯接器能夠與所述切割頭底座可釋放地互連,并且構造成在激活時從所述切割頭底座分離,
刀片引導件,和
微調元件,所述微調元件連接到所述聯接器并且聯接到所述刀片引導件,所述微調元件構造成相對于所述聯接器將所述刀片引導件移動到多個位置,
其中所述微調元件的操作獨立于所述切割頭底座與所述可移除機構之間的所述聯接器的操作;
對準機構,所述對準機構聯接在所述引導底座與所述切割頭之間,包括:
本體,所述本體與所述引導底座和所述切割頭底座聯接,
接合元件,所述接合元件相對于所述本體可移動,以選擇性地限制或允許所述引導底座相對于所述切割頭底座的移動,和
模式選擇器,所述模式選擇器構造成允許所述接合元件在所述模式選擇器處于第一狀態時選擇性地接合和脫離以限制或允許所述引導底座相對于所述切割頭底座的移動,并且構造成在第二狀態下將力施加到所述接合元件,以促使所述接合元件連續地允許所述引導底座相對于所述切割頭底座的移動;以及
聯接到所述引導底座的腳踝夾具,所述腳踝夾具包括:
殼體,
第一臂,所述第一臂具有第一樞軸和沿半徑與所述第一樞軸間隔開的兩個或更多個第一齒輪齒,所述第一臂在所述第一樞軸處樞轉地聯接到所述殼體,和
第二臂,所述第二臂具有第二樞軸和沿半徑與所述第二樞軸間隔開的兩個或更多個第二齒輪齒,所述第二臂在所述第二樞軸處樞轉地聯接到所述殼體,并且使其兩個或更多個第二齒輪齒與所述第一臂的兩個或更多個第一齒輪齒相互交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切割引導件,其中所述引導底座至少包括軸和套環,所述軸構造成穿透所述對準機構的至少一部分,并且所述套環包括開口,所述腳踝夾具的連接元件能夠穿過所述開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脛骨切割引導件,其中所述軸具有矩形橫截面,并且在所述矩形橫截面的至少一側上包括齒,所述齒構造成與所述對準機構的接合元件相互作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切割引導件,其中所述對準機構的本體的一部分是管狀的。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切割引導件,其中所述接合元件包括齒,所述齒構造成與所述引導底座接合,以限制所述本體相對于所述引導底座的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切割引導件,其中所述接合元件包括第一開口,所述第一開口構造成接收所述引導底座的一部分。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脛骨切割引導件,其中所述接合元件包括第二開口,所述第二開口構造成接收所述模式選擇器。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切割引導件,其中所述接合元件包括第一開口,所述第一開口構造成接收所述切割頭的一部分。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脛骨切割引導件,其中所述接合元件包括第二開口,所述第二開口構造成接收所述模式選擇器。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切割引導件,其中所述模式選擇器構造成通過所述接合元件配合以與所述接合元件的內部部分相互作用。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切割引導件,其中所述模式選擇器具有圓柱形橫截面,所述圓柱形橫截面具有沿所述模式選擇器的長度可變的直徑。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脛骨切割引導件,其中所述模式選擇器包括較小直徑和較大直徑,所述較小直徑在所述模式選擇器處于所述第一狀態時不阻止所述接合元件與所述引導底座接合,所述較大直徑在所述模式選擇器處于所述第二狀態時阻止所述接合元件與所述引導底座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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