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改善肉品質(zhì)的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80048992.1 | 申請日: | 2018-06-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32052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12 |
| 發(fā)明(設計)人: | 阿爾西納·阿森索;布魯克·漢弗萊;阿德·范韋澤爾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CAN科技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1/55 | 分類號: | A61K31/55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郭翠霞 |
| 地址: | 美國明***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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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改善 品質(zhì) 方法 | ||
1.一種用于增加豬的肉的顏色的紅度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向豬喂食有效增加從所述豬獲得的肉的顏色的紅度的量的硝酸鹽化合物,
其中向所述豬喂食的硝酸鹽化合物的量在每日膳食的0.06wt%至0.5wt%的范圍內(nèi);
其中所述肉的顏色的紅度是根據(jù)CIE?L*a*b*顏色空間法測量,并且所述肉的顏色的紅度增加是指從所述豬獲得的所述肉的CIE?L*a*b*顏色測量的a*值大于從喂食不含硝酸鹽化合物的膳食的陰性對照豬獲得的肉的a*值。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屠宰所述豬之后約24小時,來自所述豬的所述肉的a*值比來自所述陰性對照豬的肉的a*值大至少30%。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屠宰所述豬之后約24小時,來自所述豬的所述肉的a*值比來自所述陰性對照豬的肉的a*值大至少35%。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屠宰所述豬之后約24小時,來自所述豬的所述肉的a*值比來自所述陰性對照豬的肉的a*值大至少40%。
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屠宰所述豬之后約24小時,來自所述豬的所述肉的a*值為至少9.8。
6.如權(quán)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從所述豬獲得的所述肉是在屠宰之后比24小時更長的時間后獲得的。
7.如權(quán)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從所述豬獲得的所述肉是在屠宰之后約24小時獲得的。
8.如權(quán)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向所述豬喂食的硝酸鹽的量為每日膳食的0.06wt%-0.1wt%。
9.如權(quán)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向所述豬喂食的硝酸鹽的量在每日膳食的0.063wt%至0.1wt%的范圍內(nèi)。
10.如權(quán)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硝酸鹽化合物為硝酸鈣。
11.一種用于改善從豬獲得的肉的顏色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向豬喂食包含有效量的硝酸鹽的膳食,
其中向所述豬喂食的硝酸鹽的量在每日膳食的0.06wt%至0.5wt%的范圍內(nèi);
其中從所述豬獲得的所述肉的顏色的紅度大于從喂食不含有效量的硝酸鹽的膳食的對照豬獲得的肉的顏色的紅度,并且其中所述肉的紅度是根據(jù)CIE?L*a*b*顏色空間法測量,并且從所述豬獲得的肉的a*參數(shù)比從未喂食包含有效量的硝酸鹽的膳食的豬獲得的肉的紅度大至少30%。
12.如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膳食包含0.06wt%-0.1wt%硝酸鹽。
13.如權(quán)利要求1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硝酸鹽來自硝酸鈣。
14.如權(quán)利要求1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與喂食不含有效量的硝酸鹽的膳食的對照豬相比,所述方法改善所述喂食有效量的硝酸鹽的豬的屠宰率(%),
其中所述喂食有效量的硝酸鹽的豬的屠宰率比喂食不含有效量的硝酸鹽的膳食的對照豬大至少1%。
15.如權(quán)利要求1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與喂食不含有效量的硝酸鹽的膳食的對照豬相比,所述方法改善所述喂食有效量的硝酸鹽的豬的屠宰率(%),
其中所述喂食有效量的硝酸鹽的豬的屠宰率比喂食不含有效量的硝酸鹽的膳食的對照豬大至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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