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H形梁的托盤機器人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48380.2 | 申請日: | 2018-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4493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31 |
| 發明(設計)人: | R·斯特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杜克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F7/06 | 分類號: | B66F7/06;B66C7/02;B66C11/06;B25J15/06;B66C1/02;B65G49/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董華林 |
| 地址: | 德國朗***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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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托盤 機器人 | ||
1.一種搬運裝置(1),所述搬運裝置具有能相對于梁(3)運動的驅動滑座(2),其中,具有多個升降剪元件(8)的升降剪(7)以其第一端部布置在驅動滑座(2)上,其中,在升降剪(7)的第二端部上布置能借助于升降剪(7)相對于驅動滑座(2)移動的承載板(11),其中,在承載板(11)上布置抓取工具,其中,在驅動滑座(2)上布置用于操作升降剪(7)的驅動裝置(18),其中,所述梁(3)具有H形橫截面,所述H形橫截面由中間支腿(25)和從中間支腿伸出的上支腿(26)和下支腿(27)形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搬運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18)與其至少一個驅動輪(4)一起布置在H形梁(3)的兩個支腿(26、27)和將兩個支腿連接的中間支腿(25)之間的區域中。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搬運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18)的至少一個驅動輪(4)和引導驅動滑座(2)的至少一個引導輪(30)支撐在H形梁(3)的中間支腿(25)上,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引導輪(30)也布置在H形梁(3)的兩個支腿(26、27)和將兩個支腿連接的中間支腿(25)之間的區域中。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搬運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驅動輪(4)在其相對于驅動滑座(2)的位置方面是位置固定的,其中,所述至少一個引導輪(30)經由彈簧元件(32)以解耦的方式支撐在驅動滑座(2)的基部(31)上。
5.如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搬運裝置(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H形梁(3)的中間支腿(25)兩側分別布置至少一個承載輪(33),其中,每個承載輪(33)支撐在下支腿(27)上。
6.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搬運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H形梁(3)的朝側面敞開的區域設有覆蓋件(38)。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搬運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覆蓋件(38)借助于活節(39)設計成可翻轉的。
8.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搬運裝置(1),其特征在于,至少用于驅動裝置(15)的、可選地也用于操作升降剪(7)和/或抓取工具用的驅動裝置(18)的供電裝置(35、36、37)布置在H形梁(3)的在兩個支腿(26、27)和將兩個支腿連接的中間支腿(25)之間的區域中。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搬運裝置(1),其特征在于,供電裝置的匯流排(35)布置在中間支腿(25)上。
10.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搬運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剪(7)以基本上形成搬運裝置(1)的中間豎軸線的方式布置在驅動滑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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