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汽車用控制裝置及電動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30320.8 | 申請日: | 2018-05-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621532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23 |
| 發明(設計)人: | 天間勇樹;竹內清;飯島成規 | 申請(專利權)人: | 五十鈴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L50/60 | 分類號: | B60L50/60;B60L58/10;H02J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鴻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7 | 代理人: | 溫劍;陳英俊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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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控制 裝置 | ||
本發明提供當電動汽車在行駛中的情況下,即使電池中所充的電力的消耗速度增大,也能夠減少駕駛員錯誤地識別為電動汽車產生了異常的可能性的電動汽車用控制裝置及電動汽車。電動汽車用控制裝置具備:效率控制部,當電動汽車在行駛中,且在電池易于劣化的狀態的情況下,執行使電機的效率降低的控制,從而使電池中所充的電力的消耗速度增大;可行駛距離計算部,使用電池的SOC和行駛系數來計算電動汽車的可行駛距離;以及行駛系數修正部,以使在由效率控制部執行使電機的效率降低的控制的前后,由可行駛距離計算部計算出的可行駛距離的變化變小的方式,修正行駛系數。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動汽車用控制裝置及電動汽車。
背景技術
為了能夠減少汽車的廢氣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并對應于有限的石油資源,嘗試使用與傳統的內燃機發動機(以下,稱作“發動機”)不同的代替動力源來作為汽車的動力源。其代表例包括電動汽車。電動汽車利用電池中所充的電力以驅動電機,將電機的驅動力作為汽車的動力源來使用。
這樣的電動汽車大致區分為:僅將電池的電力作為動力源來使用的純電動汽車、以及具備內燃機發動機并將從發動機產生的動力用于電池的充電和/或汽車的驅動的混合動力電動汽車(HEV:Hybrid?Electric?Vehicle)。
然而,電動汽車中使用的電池會因經年變化而容量降低。在電池的荷電狀態(SOC:State?Of?Charge)處于規定范圍內的情況下,該容量的降低(以下,也稱作“劣化”)易于加劇。尤其是,存在以下問題:當電動汽車在行駛中的情況下,若SOC處于上述規定范圍內,則電池的劣化會比較快地加劇。
與上述問題相關聯地,提出了以下技術:在車輛的行駛中,以屬于電池的劣化易于加劇的SOC區域為條件,使電動電機的效率降低,從而使電池中所充的電力的消耗速度增大(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第5200991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要解決的問題
但是,若如上述專利文獻1所述的技術那樣,為了將SOC處于電池的劣化易于加劇的規定范圍內的時間縮短而使電池中所充的電力的消耗速度增大,則SOC的減少速度會增大,進而基于該SOC的可行駛距離的減少速度會增大。其結果,存在以下問題:駕駛員有可能錯誤地識別為電動汽車產生了異常。即使駕駛員未識別為產生了異常,也可能因可行駛距離的急劇變化而給駕駛員帶來不協調感。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當電動汽車在行駛中的情況下,即使電池中所充的電力的消耗速度增大,也能夠減少駕駛員錯誤地識別為電動汽車產生了異常的可能性的電動汽車用控制裝置及電動汽車。
解決問題的方案
本發明的電動汽車用控制裝置控制電動汽車,該電動汽車具備:可充電放電的電池、接受所述電池中所充的電力的供給來對驅動輪進行驅動的電動的電機、以及將所述電池中所充的直流電力轉換為交流電力并施加至所述電機的逆變器,該電動汽車用控制裝置具備:
效率控制部,當所述電動汽車在行駛中,且在所述電池為易于劣化的狀態的情況下,執行使所述電機的效率降低的控制,從而使所述電池中所充的電力的消耗速度增大;
可行駛距離計算部,使用所述電池的荷電狀態和行駛系數來計算所述電動汽車的可行駛距離;以及
行駛系數修正部,以使在由所述效率控制部執行使所述電機的效率降低的控制的前后,由所述可行駛距離計算部計算出的可行駛距離的變化變小的方式,修正所述行駛系數。
本發明的電動汽車具備上述電動汽車用控制裝置。
發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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