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無人飛行器及其天線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80028563.8 | 申請日: | 2018-06-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60368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22 |
| 發(fā)明(設計)人: | 魏建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大疆創(chuàng)新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Q1/22 | 分類號: | H01Q1/22;H01Q1/28;H01Q1/36;B64C1/3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隆天聯(lián)鼎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32 | 代理人: | 劉抗美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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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人 飛行器 及其 天線 | ||
1.一種無人飛行器的天線,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天線模塊、第二天線模塊,所述第一天線模塊與所述第二天線模塊相對設置,所述第一天線模塊與所述第二天線模塊均包括饋電帶及振子單元;
所述振子單元包括第一頻段枝節(jié)、第二頻段枝節(jié)及第三頻段枝節(jié),所述第一頻段枝節(jié)、第二頻段枝節(jié)、第三頻段枝節(jié)并列排布于所述饋電帶的一側(cè),所述第一頻段枝節(jié)及所述第三頻段枝節(jié)分為位于所述第二頻段枝節(jié)的兩側(cè),所述第一頻段枝節(jié)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二頻段枝節(jié)的長度,所述第二頻段枝節(jié)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三頻段枝節(jié)的長度,所述第一頻段枝節(jié)包括本體及設于所述本體末端的彎折部;
所述彎折部包括第一回彎臂,所述第一回彎臂相較于所述第一頻段枝節(jié)的本體傾斜第一預設角度并朝向所述天線外側(cè)彎折延伸;
所述第一回彎臂的末端設有第二回彎臂,所述第二回彎臂相較于所述第一回彎臂傾斜第二預設角度并朝向所述第三頻段枝節(jié)彎折延伸;
還包括饋電模塊,所述饋電模塊設于所述第二天線模塊遠離所述第一天線模塊的一側(cè)。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天線模塊與所述第二天線模塊均包括多個振子單元。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天線模塊的多個振子單元呈鏡像對稱設置;
及/或,所述第二天線模塊的多個振子單元呈鏡像對稱設置。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天線模塊的相鄰兩所述振子單元的第一頻段枝節(jié)位于所述第一天線模塊內(nèi)側(cè),所述第三頻段枝節(jié)位于所述第一天線模塊的外側(cè);
所述第二天線模塊的相鄰兩所述振子單元的第一頻段枝節(jié)位于所述第二天線模塊內(nèi)側(cè),所述第三頻段枝節(jié)位于所述第二天線模塊的外側(cè)。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天線模塊的振子單元與所述第二天線模塊的振子單元呈鏡像對稱分布。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天線模塊的振子單元與所述第二天線模塊的振子單元呈中心對稱分布。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天線模塊的饋電帶與所述第二天線模塊的饋電帶相互緊鄰設置。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天線模塊的饋電帶與所述饋電模塊電性連接,所述第二天線模塊的饋電帶通過所述饋電模塊接地。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天線模塊的還設有第一饋電導引,所述第一天線模塊的饋電帶通過所述第一饋電導引與所述饋電模塊電性連接。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饋電導引的一端與所述第一天線模塊的饋電帶的中部連接。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天線模塊的還設有第二饋電導引,所述第二天線模塊的饋電帶通過所述第二饋電導引接地。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饋電導引的一端與所述第二天線模塊的饋電帶的中部連接。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饋電導引的另一端設有導電部,所述導電部接地。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飛行器的天線,其特征在于,所述饋電模塊為饋電同軸線,所述饋電同軸線包括同軸設置的饋電部及接地部,所述接地部位于所述饋電部的外側(cè),所述第二天線模塊的饋電帶與所述接地部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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