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治療慢性炎癥性脫髓鞘性多發性神經病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25896.5 | 申請日: | 2018-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31627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21 |
| 發明(設計)人: | O·米爾克;J-P·拉沃;B·杜恩;M·托爾托里奇;O·岑克爾;I·范斯海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瑞士杰特貝林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9/395 | 分類號: | A61K39/395;C07K16/06;A61P25/02;A61K39/00;A61P2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譚瑋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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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治療 慢性 炎癥 脫髓鞘 多發性 神經病 免疫球蛋白 產品 | ||
1.一種用于治療慢性炎癥性脫髓鞘性多發性神經病(CIDP)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要被以選自0.1-0.4g/kg患者體重的范圍的固定劑量每5-10天施用。
2.用于權利要求1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要被每6-8天施用。
3.用于權利要求1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要被每周施用。
4.用于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要被以選自0.1-0.3g/kg患者體重的范圍的固定劑量施用。
5.用于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要被以選自0.15-0.25g/kg患者體重的范圍的固定劑量施用。
6.用于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要被以選自0.18-0.22g/kg患者體重的范圍的固定劑量施用。
7.用于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要被以0.2g/kg患者體重的固定劑量施用。
8.用于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要被以0.2g/kg患者體重的固定劑量每周施用。
9.用于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要被皮下施用。
10.用于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的固定劑量要被在1-7天的過程中施用。
11.用于權利要求10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一劑量的免疫球蛋白產品要被在一天的過程中施用。
12.用于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治療進行至少3個月,優選其中所述治療進行至少6個月。
13.用于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治療導致INCAT得分、R-ODS得分、平均握力、MRC總得分和電生理學參數中的一項或多項比安慰劑治療改善至少20%、優選至少50%。
14.用于權利要求1-13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是隨時可用的液體產品和/或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不需要在施用前重構成液體形式。
15.用于權利要求1-14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當在25℃的最高溫度下儲存時,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以液體形式儲存穩定至少12個月、優選至少24個月。
16.用于權利要求1-15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患者自我施用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
17.用于權利要求1-13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是凍干產品。
18.用于權利要求1-17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的濃度為10-30%免疫球蛋白。
19.用于權利要求18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的濃度為20%免疫球蛋白。
20.用于權利要求1-19中任一項的用途的免疫球蛋白產品,其中所述免疫球蛋白產品中的免疫球蛋白亞類分布是62-74%IgG1、22-34%IgG2、2-5%IgG3和1-3%Ig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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