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運行機動車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18077.8 | 申請日: | 2018-0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418741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16 |
| 發明(設計)人: | 雅克·普羅斯特;菲利普·克內普夫勒;托馬斯·霍夫邁斯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麥格納PT有限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20/10 | 分類號: | B60W20/10;B60W30/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張春水;劉剛 |
| 地址: | 德國翁特爾***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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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運行 機動車 方法 | ||
1.一種用于運行混合動力機動車(110)的方法,其中所述機動車(110)具有至少一個動力傳動系(112),所述動力傳動系具有內燃機(114)和至少一個電機(116),其中所述方法具有至少一個第一運行狀態(B1)和至少一個第二運行狀態(B2),其中所述內燃機(114)在所述第一運行狀態(B1)中選擇性地接通或關斷,
其中所述內燃機(114)在加速時被接通并且在制動時和/或在滑行時被關斷,其中在所述機動車(110)的速度為0km/h直至所述機動車的速度小于第一閾值(S1)時,所述機動車(110)在所述第一運行狀態(B1)中運行并且所述內燃機(114)能夠借助于所述電機接通,
其中所述內燃機(114)在所述第二運行狀態(B2)中總是接通的,其中在所述機動車(110)的速度處于第一閾值(S1)和第二閾值(S2)之間時,所述機動車(110)在所述第二運行狀態(B2)中運行,其中在所述機動車(110)的速度大于所述第二閾值(S2)時,所述機動車(110)在所述第一運行狀態(B1)中運行,其中所述第一閾值(S1)的數值小于所述第二閾值(S2)的數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閾值(S2)為2km/h和80km/h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閾值(S1)為0.01km/h和10km/h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機動車(110)的速度在第三閾值(S3)和第四閾值(S4)之間時,在倒車的情況下,所述機動車(110)在所述第二運行狀態(B2)中運行。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機動車(110)的速度小于所述第三閾值(S3)時,所述機動車(110)在所述第一運行狀態(B1)中運行,其中所述第四閾值(S4)的數值大于所述第三閾值(S3)的數值。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機動車(110)包括至少一個控制裝置(118),其中在所述方法中檢測所述機動車(110)的速度,其中根據所述機動車(110)的速度,所述機動車(110)借助于所述控制裝置(118)在所述第一運行狀態(B1)中或在所述第二運行狀態(B2)中運行。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閾值(S2)為5km/h和20km/h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閾值(S2)大約為15km/h。
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閾值(S1)為0.1km/h和5km/h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閾值(S1)大約為2km/h。
11.一種包括至少一個動力傳動系(112)的機動車(110),其中所述動力傳動系(112)具有內燃機(114)和至少一個電機(116),其中所述機動車(110)具有至少一個控制裝置(118),其中所述控制裝置(118)設置用于,執行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機動車(110),其中所述動力傳動系(112)具有至少一個第一摩擦離合器(122)和至少一個第二摩擦離合器(124)和至少一個第一子變速器(126)和至少一個第二子變速器(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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