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斷開牽引電壓的裝置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14534.6 | 申請日: | 2018-0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66517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0 |
| 發明(設計)人: | J.J.科赫魯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門子交通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1L15/00 | 分類號: | B61L15/00;B60M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侯宇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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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斷開 牽引 電壓 裝置 方法 | ||
1.一種具有線路側的斷開設備(40)和位于車輛線路或者線路網(10)的區段上的至少一個車輛(20、21、22)的裝置,在被施加斷開信號(ST)的情況下,所述斷開設備斷開在車輛線路或者線路網(10)的區段上施加的牽引電壓(U),
其特征在于,
-所述裝置的線路側的控制中心(50)與至少一個車輛(20、21、22)通信連接(KV),并且在斷開牽引電壓(U)的情況下,從所述車輛獲得牽引電壓斷開信息(TAI),并且
-所述線路側的控制中心(50)構造為,使得所述控制中心依據一個或多個牽引電壓斷開信息(TAI)產生表示沒有牽引電壓的使能信號(F)。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線路側的控制中心(50)構造為,使得當位于車輛線路或者線路網(10)的區段上的最小數量的車輛(20、21、22)發送所述牽引電壓斷開信息(TAI)到線路側的控制中心(50)時,所述線路側的控制中心(50)產生所述使能信號(F)。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線路側的控制中心(50)構造為,使得只有當在產生斷開信號(ST)之后,在預先給定的時間間隔內,位于車輛線路或者線路網(10)的區段上的最小數量的車輛(20、21、22)發送所述牽引電壓斷開信息(TAI)到線路側的控制中心(50)時,所述線路側的控制中心(50)才產生使能信號(F)。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小數量為2個或更多。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線路側的控制中心(50)構造為,使得所述線路側的控制中心(50)自身產生斷開信號(ST)并且將其傳輸到所述斷開設備(40)并且隨后監測對于所述車輛(20、21、22)的牽引電壓斷開信息(TAI)的接收。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線路側的控制中心(50)和所述斷開設備(40)構成斷開路徑(AP),并且
-所述線路側的控制中心(50)和所述至少一個車輛(20、21、22)構成反饋路徑(RP)。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至少一個車輛(20、21、22)是有軌車輛(20、21、22),尤其是軌道車輛,并且
-所述反饋路徑(RP)由自動的列車控制和/或行車控制系統(ZS)構成。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饋路徑(RP)在信號技術上比所述斷開路徑(AP)更安全。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饋路徑(RP)至少滿足安全標準SIL4。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斷開路徑(AP)低于安全標準SIL4。
11.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由所述斷開路徑(AP)和所述反饋路徑(RP)構成的牽引斷開功能至少滿足安全標準SIL4。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一個或多個車輛(20、21、22)設計為,所述車輛不受請求地將狀態信息發送到所述控制中心(50),所述狀態信息至少也涉及存在或者不存在所述牽引電壓(U)。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多個車輛(20、21、22)設計為,使得所述車輛在收到控制中心側的詢問之后將狀態信息發送到所述控制中心(50),所述狀態信息至少也涉及存在或者不存在牽引電壓(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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