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內燃機的平衡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11862.0 | 申請日: | 2018-0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9130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10 |
| 發明(設計)人: | 平野崇;北村正晴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立安斯泰莫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16F15/26 | 分類號: | F16F15/26;F02B67/04;F02B7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陳蘊輝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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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內燃機 平衡 裝置 | ||
1.一種內燃機的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殼體,其在內部具有可供潤滑油流入的收容部;
軸承部,其配設于所述收容部;
平衡軸,其以能夠旋轉的方式被所述軸承部支承,從內燃機向該平衡軸傳遞旋轉力;
圓弧狀的推力承受部,其能夠供所述平衡軸的一部分從該平衡軸的旋轉軸方向抵接;
凹部,其配設于所述推力承受部的與所述平衡軸的旋轉方向相反側的端部,
所述推力承受部能夠與設于所述平衡軸的齒輪從該平衡軸的旋轉軸方向抵接,
在從與所述平衡軸的旋轉軸線正交的方向觀察時,所述凹部與所述齒輪的前端部重合、且在所述平衡軸的旋轉方向凹陷而形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朝向豎直方向的上方開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齒輪作用有使所述平衡軸的一部分與所述推力承受部抵接的方向上的力。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內燃機的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齒輪的側面與所述推力承受部抵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推力承受部,形成有與所述凹部連通的槽。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內燃機的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槽具有多個。
7.一種內燃機的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具備:
上殼體,其在安裝于內燃機的狀態下配置于豎直方向的上側;
下殼體,其在安裝于內燃機的狀態下配置于豎直方向的下側,并組裝到所述上殼體;
軸承部,其跨著所述上殼體和所述下殼體而形成;
驅動側平衡軸,其以能夠旋轉的方式被所述軸承部支承,具備驅動側反轉齒輪,從內燃機向該驅動側反轉齒輪傳遞旋轉動力;
從動側平衡軸,其以能夠旋轉的方式被所述軸承部支承,具備從動側反轉齒輪,該從動側反轉齒輪在附著有潤滑油的狀態下與所述驅動側反轉齒輪嚙合,且從嚙合位置向所述下殼體的底部方向旋轉;
圓弧狀的一對推力承受部,其配設于所述下殼體,供所述驅動側反轉齒輪和所述從動側反轉齒輪分別抵接;
凹部,其配設于兩個所述推力承受部互相接近的位置之間,
在從與所述驅動側平衡軸和所述從動側平衡軸的旋轉軸線正交的方向觀察時,所述凹部與所述驅動側反轉齒輪和所述從動側反轉齒輪的前端部重合、且在所述驅動側平衡軸和所述從動側平衡軸的旋轉方向凹陷而形成。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燃機的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側反轉齒輪和所述從動側反轉齒輪通過嚙合而作用有使其經由各所述平衡軸與各推力承受部抵接的旋轉軸方向上的力。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內燃機的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側反轉齒輪和所述從動側反轉齒輪是斜齒輪。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燃機的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側反轉齒輪和所述從動側反轉齒輪的軸向側面與所述推力承受部抵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內燃機的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配設于所述下殼體的內部的收容部內,滯留有潤滑油。
12.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燃機的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從旋轉軸方向觀察時形成為V字形狀。
13.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燃機的平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凹部從各平衡軸的旋轉軸方向觀察時形成為矩形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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