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陰離子烷氧基化酚類提高土壤除草劑活性在審
| 申請號: | 201880009657.0 | 申請日: | 2018-0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48545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17 |
| 發明(設計)人: | U·施泰因布倫納;L·帕爾拉帕多;M·諾爾特;Y·迪克曼;K·漢茲里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巴斯夫歐洲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N25/30 | 分類號: | A01N25/30;A01N25/04;A01N33/18;A01N43/84;A01P1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張雙雙;劉金輝 |
| 地址: | 德國萊茵河***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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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土壤遷移 除草劑 式( I ) 水不溶性除草劑 重量比 除草劑活性 烷氧基化酚 除草活性 土壤施用 陰離子 土壤 | ||
1.一種控制不希望的植物的方法,包括對土壤施用水不溶性除草劑和土壤遷移劑,其中所述除草劑與所述土壤遷移劑的重量比為1:0.8-1:50并且其中該土壤遷移劑具有式I:
其中
B為烷基、芳基或芳烷基,
AO為C2-C6亞烷氧基,
A為硫酸根或磷酸根基團,
n為1-3,以及
m為1-100。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土壤遷移劑以0.5-50kg/ha,更優選2-40kg/ha,尤其是5-20kg/ha的施用率施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所述除草劑與所述土壤遷移劑的重量比為1:1-1:20,優選1:2-1:10。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AO為亞乙氧基或亞乙氧基和亞丙氧基的混合物。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m為5-50,優選7-30。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所述除草劑在20℃和pH 7的水中具有的溶解度為至多10g/l。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施用在不希望的植物出苗之前進行。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B為芳基或芳烷基。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n為2-3。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的方法,其中
B為芳基-C1-C8烷基,更優選芳基-C1-C4烷基,尤其是Ph-CH(CH3)-,AO為C2-C3亞烷氧基,
A為硫酸根或磷酸根基團,
n為2-3,以及
m為3-50。
11.一種包含水不溶性除草劑和土壤遷移劑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除草劑與所述土壤遷移劑的重量比為1:0.8-1:50并且其中所述土壤遷移劑具有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定義的式I。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除草劑與所述土壤遷移劑的重量比為1:1-1:20,優選1:2-1:10。
13.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除草劑在20℃和pH 7的水中具有的溶解度為至多10g/l。
14.根據權利要求11-13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為包含至少50重量%水的含水組合物。
15.根據權利要求11-14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除草劑以顆粒形式或者以微囊包封形式懸浮。
16.根據權利要求11-15中任一項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除草劑包括胺硝草。
17.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定義的式I的土壤遷移劑在提高施用于土壤的除草劑的除草活性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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