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軌道車輛的車廂有效
| 申請號: | 201880009585.X | 申請日: | 2018-0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8232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03 |
| 發明(設計)人: | 丁叁叁;梁建英;杜健;涂勤書;劉傳剛;李宏;石韻琪;維爾納·胡芬巴赫;安德里亞斯·烏布利希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車青島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軌道交通技術(德累斯頓)聯合研發中心 |
| 主分類號: | B61D17/00 | 分類號: | B61D17/00;B61D17/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澤艷 |
| 地址: | 266111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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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軌道 車輛 車廂 | ||
1.一種用于在短途運行中使用的軌道車輛的車廂,所述軌道車輛用于人員運輸,其中,
- 所述車廂至少具有:
? 兩個側壁,所述兩個側壁分別由下縱向承載件和上縱向承載件構造,所述下縱向承載件和上縱向承載件通過多個側壁部段和豎直設置的柱連接,以及
? 頂部,以及
? 底部,以及
? 兩個端壁或一個端壁和一個頭部模塊,
- 所述兩個側壁的下縱向承載件在車廂縱向上借助連接元件與所述底部連接,
- 所述兩個側壁的上縱向承載件在車廂縱向上借助連接元件與所述頂部連接,
- 所述下縱向承載件和上縱向承載件作為在整個車廂長度上貫穿的多腔室空心型材分別構造有至少兩個腔室,
- 所述下縱向承載件和上縱向承載件由纖維增強塑料構造,所述下縱向承載件和上縱向承載件的腔室通過腹板彼此分離并且由至少一個外壁包圍,所述外壁由多個層的纖維增強塑料復合物構成;
- 所述兩個端壁或一個端壁和一個頭部模塊垂直于車廂縱向通過連接元件力配合和/或形狀配合和/或材料配合地與所述上縱向承載件和下縱向承載件連接,
- 所述側壁、所述頂部、所述底部和所述兩個端壁或所述一個端壁以及所述頭部模塊至少部分地由纖維增強塑料復合物構成,并且
- 所述連接元件至少部分地由金屬構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纖維增強塑料復合物包括在由熱塑性或熱固性的塑料構成的基質中的玻璃纖維、碳纖維、芳綸纖維或/和玄武巖纖維;
或者,
所述纖維增強塑料復合物包括在由熱塑性或熱固性的塑料構成的基質中的紡織纖維;
或者,
所述纖維增強塑料復合物包括在由熱塑性或熱固性的塑料構成的基質中的自然纖維。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熱固性的塑料包括環氧樹脂、不飽和的聚酯樹脂、PU樹脂或酚醛樹脂;
或者,
所述熱固性的塑料包括乙烯基酯。
4.根據權利要求 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纖維增強塑料復合物的纖維單向地或多軸地定向。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纖維增強塑料復合物的纖維作為非織造物或/和織物引入;
或者,
所述纖維增強塑料復合物的纖維作為布和/或編織物引入;
或者,
所述纖維增強塑料復合物的纖維作為玻璃纖維粗紗引入。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
所述纖維增強塑料復合物的纖維作為非織造物或/和織物引入;
或者,
所述纖維增強塑料復合物的纖維作為布和/或編織物引入;
或者,
所述纖維增強塑料復合物的纖維作為玻璃纖維粗紗引入。
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縱向承載件的多腔室空心型材具有至少兩個腔室。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縱向承載件的多腔室空心型材具有三個至五個腔室。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縱向承載件的多腔室空心型材具有至少兩個腔室。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縱向承載件的多腔室空心型材具有至少兩個腔室。
11.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縱向承載件的多腔室空心型材具有至少兩個腔室。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車廂,其特征在于,下縱向承載件的多腔室空心型材在所述車廂的端部處具有至少兩個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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