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水下沖坑范圍及深度的檢測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2093306.2 | 申請日: | 2018-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181783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30 |
| 發明(設計)人: | 蔡亮;王蒙蒙;張雪清;李曉軍;康聰穎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建工水利水電建設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C11/08 | 分類號: | G01C11/08 |
| 代理公司: | 杭州千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黎雙華 |
| 地址: | 311607 浙江省杭***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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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推動器 檢測裝置 固定架 主控箱 深度傳感器 定位器 水中 水下地形圖 邊界移動 采集數據 電性連接 快速生成 兩兩垂直 實時記錄 水下檢測 線路連接 浮力板 上浮 下潛 抵消 平衡 | ||
1.一種水下沖坑范圍及深度的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架(1)和主控箱(11),主控箱(11)位于固定架(1)內;所述固定架(1)上設有與主控箱(11)電性連接的第一推動器(3)、第二推動器(4)和第三推動器(5),第一推動器(3)、第二推動器(4)和第三推動器(5)之間的運動方向兩兩垂直;所述固定架(1)底部設有深度傳感器(9)和定位器(10),深度傳感器(9)和定位器(10)與主控箱(11)之間通過線路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下沖坑范圍及深度的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1)為矩形結構,第一推動器(3)位于固定架(1)頂部,第二推動器(4)和第三推動器(5)位于固定架(1)側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水下沖坑范圍及深度的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推動器(4)和第三推動器(5)位于固定架(1)的相鄰側面上,第一推動器(3)、第二推動器(4)和第三推動器(5)與主控箱(11)之間通過線路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水下沖坑范圍及深度的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推動器(3)位于固定架(1)頂部中心處,第二推動器(4)和第三推動器(5)位于固定架(1)的側面中心處,第一推動器(3)、第二推動器(4)和第三推動器(5)的中心線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下沖坑范圍及深度的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1)上設有浮力板(2),浮力板(2)固定連接于固定架(1)頂部,且浮力板(2)的尺寸與固定架(1)頂部尺寸一致,且浮力板(2)在水中所產生的浮力大小與固定架(1)的重力大小相一致。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水下沖坑范圍及深度的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1)上設有云臺(6),云臺(6)位于固定架(1)的側面上,第二推動器(4)、第三推動器(5)和云臺(6)位于固定架(1)的三個不同側面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水下沖坑范圍及深度的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云臺(6)上固定有攝像機(8),且云臺(6)兩側設有LED燈(7),云臺(6)轉動連接于固定架(1)的側面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下沖坑范圍及深度的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深度傳感器(9)和定位器(10)位于固定架(1)的角上,且深度傳感器(9)和定位器(10)沿固定架(1)底部對角線方向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下沖坑范圍及深度的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箱(11)連有計算機(13),主控箱(11)與計算機(13)之間通過電纜(12)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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