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換電平臺、換電機器人及充換電站有效
| 申請號: | 201822044001.2 | 申請日: | 2018-1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683654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1-26 |
| 發明(設計)人: | 袁臻;周金鹿;劉昱池;周肖鴻 | 申請(專利權)人: | 蔚來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S5/06 | 分類號: | B60S5/06 |
| 代理公司: | 11482 北京瀚仁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宋寶庫;吳曉芬<國際申請>=<國際公布> |
| 地址: | 中國香港中環*** | 國省代碼: | 中國香港;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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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固定臺 本實用新型 換電平臺 后輪 充換電站 移動臺 前輪 長度方向設置 寬度方向移動 換電機器人 機構設置 電技術 | ||
1.一種換電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換電平臺包括沿待換電車輛的長度方向設置的第一固定臺、第二固定臺和設置于所述第一固定臺和所述第二固定臺之間的移動臺,所述第一固定臺允許所述待換電車輛的前輪/后輪停于其上,所述第二固定臺對應地允許所述待換電車輛的后輪/前輪停于其上,所述移動臺設置成能夠沿所述待換電車輛的寬度方向移動,從而在所述第一固定臺與所述第二固定臺之間形成換電空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電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臺上設置有第一復位部,所述第一復位部用于實現所述移動臺的復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換電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復位部為磁性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電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臺上設置有第一定位機構,所述第一定位機構設置成夠使所述前輪/后輪在所述長度方向上定位的同時,允許所述前輪/后輪沿所述寬度方向移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換電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機構為V型輥筒組。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電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臺上設置有第二定位機構,所述第二定位機構設置成允許所述后輪/前輪沿所述寬度方向移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換電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定位機構為I型輥筒組。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電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臺上還設置有第一對中機構,所述第一對中機構設置成能夠使所述前輪/后輪在所述寬度方向上定位。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換電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對中機構包括第一驅動部、第一傳動部和第一推桿,所述第一驅動部與所述第一傳動部連接,所述第一傳動部與所述第一推桿連接,所述第一驅動部能夠驅動所述第一傳動部動作,從而所述第一傳動部帶動所述第一推桿向外推動所述前輪/后輪或向內拉動所述前輪/后輪。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電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臺上還設置有第二對中機構,所述第二對中機構設置成能夠使所述后輪/前輪在所述寬度方向上定位。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換電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對中機構包括第二驅動部、第二傳動部和第二推桿,所述第二驅動部與所述第二傳動部連接,所述第二傳動部與所述第二推桿連接,所述第二驅動部能夠驅動所述第二傳動部動作,從而所述第二傳動部帶動所述第二推桿向外推動所述后輪/前輪或向內拉動所述后輪/前輪。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換電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臺具有斜坡。
13.一種用于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換電平臺的換電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換電機器人能夠停于所述第一固定臺與所述第二固定臺之間形成的換電空間中,并對停于所述換電平臺上的待換電車輛進行換電。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換電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換電機器人包括本體和設置于所述本體上的浮動機構,所述浮動機構能夠以相對于所述本體升降和/或傾斜的方式與所述待換電車輛的底盤對接。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換電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浮動機構包括第三驅動部、第三傳動部和浮動板,所述第三驅動部與所述第三傳動部連接,所述第三傳動部與所述浮動板連接,所述第三驅動部能夠驅動所述第三傳動部動作,從而所述第三傳動部帶動所述浮動板相對于所述本體升降和/或傾斜,以便所述浮動板的傾斜度與待換電車輛的底盤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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