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法學教學以及研討用移動演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2032823.9 | 申請日: | 2018-1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433577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24 |
| 發明(設計)人: | 胡永芬 | 申請(專利權)人: | 胡永芬 |
| 主分類號: | G09B5/02 | 分類號: | G09B5/02;F16M11/4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成實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724 | 代理人: | 張焱 |
| 地址: | 4610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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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演示裝置 頂部平面 橡膠柱 本實用新型 控制箱主體 遙控車 底座 安全保障措施 蓄電池 長方體狀 固定設置 交流文件 狀態結構 左右側壁 放置槽 弧形狀 外邊沿 位置處 限位槽 演示臺 教學 內置 沙漏 外端 下端 楔體 移動 左端 占據 | ||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法學教學以及研討用移動演示裝置,包括遙控車底座、限位槽和交流文件放置槽;所述遙控車底座的頂部平面上固定安裝有演示裝置主體,且演示裝置主體下端內置有蓄電池;所述演示裝置主體的頂部平面的左端固定設置有長方體狀的控制箱主體,其控制箱主體的寬度恰好占據演示裝置主體長度的三分之一的空間;所述演示裝置主體的頂部平面上固定安裝有楔體狀的演示臺主體。本實用新型中演示裝置主體和橡膠柱的設置,通過演示裝置主體整體為沙漏狀態結構,且演示裝置主體左右側壁的中部相對的位置處固定安裝有六根弧形狀的橡膠柱,其橡膠柱的外端超出演示裝置主體外邊沿,為整個裝置增加了安全保障措施,避免在發生碰撞時損壞設備。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法學教學器械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特別涉及一種法學教學以及研討用移動演示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在法學教學實踐過程中,由于法的類型較多,其中涉及大量的案例及案例證據,為了更好的分析、展示給學生,同時提高學生們的學習興趣,教師經常需要對該類材料進行整理、演示。
基于上述,本發明人發現,由于缺乏專門的演示裝置,因而教學過程中非常不方便,各類不同的法及相關案例無法直觀、方便地展示、利用。另外,由于現在普遍都是集體教學,課堂人數較多,這樣的大班化教學有很多弊端,法學教師在展示案例、圖片或者卡片時,很難照顧到教室內所有的學生,而現有的移動演示裝置雖然解決了教師在教室中來回穿梭等問題,但是還存在使用不便,使用面窄,安全性不夠等缺點,并且,師生之間的交流互動較少,難以及時掌握學生的認知看法。
于是,有鑒于此,針對現有的結構及缺失予以研究改良,提供一種法學教學以及研討用移動演示裝置,以期達到更具有更加實用價值性的目的。
實用新型內容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法學教學以及研討用移動演示裝置,以解決現有存在使用不便,使用面窄,安全性不夠等缺點,并且,師生之間的交流互動較少,難以及時掌握學生的認知看法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法學教學以及研討用移動演示裝置的目的與功效,由以下具體技術手段所達成:
一種法學教學以及研討用移動演示裝置,包括遙控車底座、演示裝置主體、側顯示器、控制箱主體、雜物槽、演示臺主體、書寫板、后顯示器、封板、電動伸縮桿、橡膠柱、導軌、支撐架、立桿、側護板、限位槽和交流文件放置槽;所述遙控車底座的頂部平面上固定安裝有演示裝置主體,且演示裝置主體下端內置有蓄電池;所述演示裝置主體的頂部平面的左端固定設置有長方體狀的控制箱主體,其控制箱主體的寬度恰好占據演示裝置主體長度的三分之一的空間;所述演示裝置主體的頂部平面上固定安裝有楔體狀的演示臺主體;所述控制箱主體的右端側壁上端垂直向右固定連接有兩個相互平行的導軌,且導軌的末端通過銷軸轉動連接有立桿,并且導軌和立桿相連接的銷軸的內端又連接有工型的支撐架;所述支撐架的右端也通過銷軸轉動連接有立桿;四根所述立桿的末端均通過銷軸與下方水平設置的矩形狀的封板通過耳塊轉動相連接,其立桿的位置恰好分別對應封板的四角;所述演示臺主體的傾斜面上固定鋪設有書寫板;所述控制箱主體的左端側壁中開設有矩形狀的雜物槽;所述支撐架與控制箱主體之間安裝有電動伸縮桿。
進一步的,所述演示裝置主體整體為沙漏狀態結構,且演示裝置主體左右側壁的中部相對的位置處固定安裝有六根弧形狀的橡膠柱,其橡膠柱的外端超出演示裝置主體外邊沿。
進一步的,所述演示裝置主體上與封板相對的位置處開設有倒直角梯形狀的交流文件放置槽。
進一步的,右端兩個相互平行的所述立桿的前側壁之間固定連接有后顯示器,且后顯示器的左右兩端側壁與立桿為一體結構。
進一步的,所述演示裝置主體的前后側壁中均內置有側顯示器,其側顯示器上端向內傾斜,并且側顯示器的上端側邊為倒角的側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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