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滅火消聲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989613.2 | 申請日: | 2018-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129714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9 |
| 發明(設計)人: | 張冬林;周超;陳健;師學銀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1N3/06 | 分類號: | F01N3/06;F01N3/05;F01N1/00;F01N13/08;F01N13/14;F01N13/18 |
| 代理公司: | 合肥天明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4115 | 代理人: | 金凱 |
| 地址: | 230601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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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滅火 火花熄滅器 連通管道 消聲器 消聲裝置 進氣管 消聲器排氣管 本實用新型 叉車 連通 老化 連接件 排氣管 平衡重 拆卸 站立 | ||
1.一種滅火消聲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級滅火消聲器(2)、二級火花熄滅器(3)、以及連通一級滅火消聲器排氣管(21)與二級火花熄滅器進氣管(31)的連通管道(1);
所述連通管道(1)站立設置于叉車平衡重(4)上部,連通管道(1)的一端與所述一級滅火消聲器的排氣管(21)相連通、另一端通過連接件(5)與所述二級火花熄滅器的進氣管(31)相連通;
所述一級滅火消聲器(2)固裝于叉車平衡重(4)的內側、且一級滅火消聲器的所述排氣管(21)貫穿于平衡重(4)頂部的氣管通孔(4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滅火消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通管道(1)包括內部中空的豎直管道(11)、以及貫穿于豎直管道內的連通氣管(1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滅火消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豎直管道(11)為硬質材料制成的、且長度為1.0-1.2m的圓柱形管道。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滅火消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豎直管道(11)的圓周外側面上開設有均布的散熱通孔(111)。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滅火消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通氣管(12)的一端與一級滅火消聲器的排氣管(21)相連通、另一端與二級火花熄滅器的進氣管(31)相連通;所述二級火花熄滅器的進氣管(31)一端伸入連通氣管(12)內。
6.根據權利要求2或5所述的滅火消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通氣管(12)與二級火花熄滅器進氣管(31)相連通的一端呈倒置的L型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滅火消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5)包括成對使用的兩C型件(51)、以及固定連接兩C型件的螺栓(52)。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滅火消聲裝置,其特征在于:兩所述C型件(51)環抱在連通氣管(12)與進氣管(31)貼合處的外側并圍成一卡緊連通氣管(12)與進氣管(31)貼合處的環形卡圈。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滅火消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級滅火消聲器(2)與所述二級火花熄滅器(3)均呈橫向固定安裝在叉車車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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