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發(fā)動機以及乘用車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21959212.2 | 申請日: | 2018-1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145709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23 |
| 發(fā)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fā)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菲斯塔新能源汽車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2B63/04 | 分類號: | F02B63/04;F02B67/06;F02B75/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周宇 |
| 地址: | 404100 重慶***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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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曲軸 轉子 發(fā)動機 發(fā)電機 發(fā)動機本體 乘用車 正時 本實用新型 發(fā)動機艙 功率損耗 曲軸轉動 轉子連接 定子套 輸出端 轉動 占用 汽車 | ||
1.一種發(fā)動機,其特征在于,包括:發(fā)動機本體和發(fā)電機(200);
所述發(fā)動機本體包括曲軸(100)和正時罩(110);
所述發(fā)電機(200)包括轉子(210)和定子(220);所述定子(220)套設在所述轉子(210)的外側,且所述曲軸(100)的輸出端與所述轉子(210)連接,以使所述轉子(210)隨所述曲軸(100)轉動;所述定子(220)固設在所述正時罩(110)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子(210)套設在所述曲軸(100)外側,且通過限位機構限制所述轉子(210)位置;
所述限位機構包括用于限制所述轉子(210)向所述正時罩(110)方向靠近的第一限位件(120)、用于限制所述轉子(210)向所述正時罩(110)方向遠離的第二限位件和用于限制所述轉子(210)相對曲軸(100)的輸出端轉動的第三限位件(13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fā)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件為飛輪(300),所述飛輪(300)固設在所述曲軸(100)的端面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fā)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飛輪(300)的中心位置設置有第一通孔(310),
在所述曲軸(100)的端面的中心位置設置有第一螺紋孔(140),通過第一螺栓依次穿過所述第一通孔(310)、第一螺紋孔(140)實現所述飛輪(300)固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fā)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孔(310)包括第一階梯孔(311)和第二階梯孔(312);
所述第一階梯孔(311)套設在所述曲軸(100)的外側,所述第二階梯孔(312)與所述第一螺紋孔(140)對應,所述第一螺栓依次穿過所述第二階梯孔(312)、第一螺紋孔(140)。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fā)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飛輪(300)為皮帶輪,以使所述皮帶輪通過皮帶帶動空調壓縮機或/和發(fā)動機水泵輪旋轉。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fā)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件(120)為凸起結構,所述凸起結構設置在所述曲軸(100)側面,且沿所述曲軸(100)的周向形成所述曲軸(100)的軸肩;
且所述軸肩的最大半徑小于所述轉子(210)的最大半徑。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fā)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限位件(130)包括平鍵(132);
在所述曲軸(100)上設置有第一限位槽(131),所述第一限位槽(131)沿所述曲軸(100)的長度方向設置;在所述轉子(210)的內壁上設有與所述第一限位槽(131)對應的第二限位槽(211),所述平鍵(132)卡接在所述第一限位槽(131)和第二限位槽(211)形成的容置空間內。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動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子(220)通過第二螺栓固定連接在所述正時罩(110)上。
10.一種乘用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發(fā)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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