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自動跟隨式無人電動平衡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792231.0 | 申請日: | 2018-11-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441512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27 |
| 發明(設計)人: | 顏小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拓馳新能源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11/00 | 分類號: | B62K11/00;B62M9/00 |
| 代理公司: | 蘇州廣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2234 | 代理人: | 李猛 |
| 地址: | 214000 江蘇省無***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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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折疊板 平衡車 圓弧齒 齒輪 自動跟隨 踩踏板 內部安裝 車體 轉動 伸出 本實用新型 齒輪帶動 驅動機構 物品放置 圓心 固定盒 合頁軸 平臺面 上表面 翻轉 拼合 縮入 載物 行駛 側面 攜帶 | ||
1.一種自動跟隨式無人電動平衡車,包括車體(1),所述車體(1)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有踩踏板(7),所述踩踏板(7)的內部安裝有驅動機構(4),所述踩踏板(7)的內部安裝有傳動機構(3),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3)包括合頁軸(301)、固定盒(302)、第一通孔(303)、第一齒輪(304)、第一傳動輪(305)、第一銷軸(306)、第一傳動帶(307)、第一圓弧齒桿(308)、第一折疊板(309)、第二傳動帶(310)、限制球(311)、第二銷軸(312)、第二傳動輪(313)、第二通孔(314)、第二齒輪(315)、第二折疊板(316)和第二圓弧齒桿(317),所述驅動機構(4)包括第三齒輪(401)、第三銷軸(402)、第三傳動輪(403)、第四傳動輪(404)、第三傳動帶(405)、第五傳動輪(406)、正反電機(407)、第四齒輪(408)、第四銷軸(409)、第六傳動輪(410)、第五齒輪(411)和第五銷軸(412);
所述車體(1)的左右兩側面均固定連接有擋瓦(2),每個所述擋瓦(2)的內部均放置有滾輪(5),且兩個滾輪(5)均與車體(1)的輸出端固定連接,所述踩踏板(7)上表面的中部固定連接有固定盒(302),所述車體(1)的背面的中部固定連接有支撐桿(8),所述支撐桿(8)的正面通過合頁軸(301)固定鉸接有第一折疊板(309)和第二折疊板(316),且第一折疊板(309)和第二折疊板(316)相互靠近的一側面分別與固定盒(302)的左右兩側面相接觸,所述第二折疊板(316)右側面的下部固定連接有第一圓弧齒桿(308),所述固定盒(302)的左側面開設有第一通孔(303),且第一圓弧齒桿(308)遠離第二折疊板(316)的一端貫穿第一通孔(303)并延伸至固定盒(302)的內部,所述第一通孔(303)的內部通過第一銷軸(306)固定鉸接有第一齒輪(304),且第一齒輪(304)與第一圓弧齒桿(308)相嚙合,所述第一齒輪(304)的正面固定連接有第一傳動輪(305),所述第一折疊板(309)左側面的上部固定連接有第二圓弧齒桿(317),所述固定盒(302)右側面的上部開設有第二通孔(314),所述第二圓弧齒桿(317)遠離第一折疊板(309)的一端貫穿第二通孔(314)并延伸至固定盒(302)的內部,所述固定盒(302)內壁的上部通過第二銷軸(312)固定鉸接有第二齒輪(315),且第二齒輪(315)與第二圓弧齒桿(317)相嚙合,所述第二齒輪(315)的正面固定連接有第二傳動輪(313);
所述固定盒(302)內底壁的中部固定連接有正反電機(407),所述正反電機(407)的輸出端固定連接有第五傳動輪(406),所述固定盒(302)內壁的下部通過第五銷軸(412)固定鉸接有第四齒輪(408),所述第四齒輪(408)的正面固定連接有第四傳動輪(404),且第四傳動輪(404)通過第三傳動帶(405)與第五傳動輪(406)傳動連接,所述固定盒(302)的內部分別通過第四銷軸(409)和第三銷軸(402)固定鉸接有第五齒輪(411)和第三齒輪(401),所述第三齒輪(401)和第五齒輪(411)相互靠近的一端均與第四齒輪(408)相嚙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動跟隨式無人電動平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圓弧齒桿(308)遠離第二折疊板(316)的一端和第二圓弧齒桿(317)遠離第一折疊板(309)的一端均固定連接有限制球(311),且限制球(311)的直徑值分別大于第一通孔(303)和第二通孔(314)的寬度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動跟隨式無人電動平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齒輪(401)的正面固定連接有第三傳動輪(403),且第三傳動輪(403)通過第一傳動帶(307)與第一傳動輪(305)傳動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動跟隨式無人電動平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齒輪(411)的正面固定連接有第六傳動輪(410),且第六傳動輪(410)通過第二傳動帶(310)與第二傳動輪(313)傳動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動跟隨式無人電動平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8)的頂端固定連接有提手(9),所述踩踏板(7)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有兩個相對稱的防滑墊(6)。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動跟隨式無人電動平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圓弧齒桿(308)的寬度值小于第一通孔(303)的寬度值,所述第二圓弧齒桿(317)的寬度值小于第二通孔(314)的寬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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