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尾氣后處理組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661356.X | 申請日: | 2018-10-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918640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31 |
| 發明(設計)人: | 崔友鋒;史永明;陶玉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納克一汽富晟(長春)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1N3/20 | 分類號: | F01N3/20;F01N3/28;F01N1/08;F01N13/08;F01N13/18 |
| 代理公司: | 蘇州威世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楊林潔 |
| 地址: | 2150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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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催化劑載體組件 第一殼體 催化劑載體 尾氣后處理 第二擋板 第一擋板 第一端 消音器 端蓋 本實用新型 降低噪音 出口管 地連接 可拆卸 入口管 周向壁 尾氣 架設 | ||
1.一種尾氣后處理組件,其包括催化劑載體組件,所述催化劑載體組件包括第一殼體、與所述第一殼體相連的第一入口管、與所述第一殼體相連的第一出口管以及位于所述第一殼體內的催化劑載體,其中所述第一殼體設有第一端蓋、與所述第一端蓋相對的第二端蓋以及位于所述第一端蓋與所述第二端蓋之間的第一周向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入口管固定在所述第一周向壁上;所述第一殼體設有位于所述第一端蓋與所述第二端蓋之間的第一擋板與第二擋板,所述第一殼體包括位于所述第一擋板與所述第二擋板之間的第一腔體、位于所述第一端蓋與所述第一擋板之間的第二腔體以及位于所述第二端蓋與所述第二擋板之間的第三腔體,所述第一擋板設有連通所述第一腔體與所述第二腔體的若干第一穿孔,所述催化劑載體架設在所述第一擋板與所述第二擋板上且連通所述第二腔體與所述第三腔體,所述第一入口管與所述第一腔體相連通,所述第一出口管與所述第三腔體相連通,所述尾氣后處理組件還包括通過卡箍與所述第一出口管可拆卸地連接的消音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尾氣后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周向壁呈長方體狀;從端面上看,所述第一入口管位于所述第一周向壁的一個角落且傾斜設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尾氣后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載體組件還包括焊接固定在所述第二端蓋與所述第一擋板上的加強桿,所述加強桿穿過所述第二擋板。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尾氣后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桿的一端穿過所述第二端蓋,所述催化劑載體組件還包括貼靠固定在所述第二端蓋上且與所述加強桿焊接在一起的L形安裝支架。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尾氣后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器包括呈圓筒狀的第二殼體,所述第二殼體包括第三端蓋、第四端蓋以及位于所述第三端蓋與所述第四端蓋之間的第三擋板與第四擋板,所述第二殼體包括位于所述第三擋板與所述第四擋板之間的第四腔體,位于所述第三端蓋與所述第三擋板之間的第五腔體以及位于所述第四端蓋與所述第四擋板之間的第六腔體。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尾氣后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器包括貫穿所述第三端蓋且與所述第四腔體相連通的第二入口管,所述第二入口管與所述第一出口管通過所述卡箍可拆卸地連接在一起。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尾氣后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器還包括與所述第二入口管相連通且位于所述第五腔體中的第一調音管。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尾氣后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器還包括架設在所述第四擋板上且連通所述第四腔體與所述第六腔體的第二調音管。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尾氣后處理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殼體的軸線相較于所述第二端蓋傾斜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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