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高架橋下雨水澆灌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453565.5 | 申請日: | 2018-09-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724577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12 |
| 發明(設計)人: | 王本耀;李向茂;嚴巍;王堅偉;易威;穆易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綠化管理指導站 |
| 主分類號: | A01G25/00 | 分類號: | A01G25/00;E03B3/02;E03F5/10;E03F5/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趙志遠 |
| 地址: | 200020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雨水處理裝置 自動排污裝置 澆灌 緩釋裝置 雨水澆灌 自動澆灌裝置 本實用新型 雨水資源化 地面交通 澆灌裝置 節能環保 人工操作 外部操作 系統實施 運行成本 自動澆灌 自動運行 清水箱 無人工 殼體 綠化 腔室 外沿 消耗 | ||
1.一種高架橋下雨水澆灌系統,其特征在于:
包括設置有腔室的殼體,前期雨水處理裝置和中期雨水處理裝置;
所述腔室豎向設置有將其分隔為渾水箱和清水箱的溢流隔板,所述殼體的頂側設置有與所述渾水箱連通的第一進水口,所述溢流隔板的頂側設置有連通所述渾水箱和所述清水箱的第二進水口;
所述前期雨水處理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渾水箱的第一緩釋裝置和第一自動排污裝置;所述第一緩釋裝置設置有伸出所述殼體的第一緩釋管道,所述第一自動排污裝置設置有伸出所述殼體的第一排污管道,所述第一進水口和所述第二進水口的底部均高于所述第一自動排污裝置的排污液位;
所述中期雨水處理裝置包括自動澆灌裝置、設置于所述清水箱的第二緩釋裝置和第二自動排污裝置;所述第二緩釋裝置設置有與設置于所述殼體外側的所述自動澆灌裝置連通的第二緩釋管道,所述第二自動排污裝置設置有伸出所述殼體的第二排污管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架橋下雨水澆灌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殼體的頂側設置有與所述清水箱連通的溢流口;
所述第二自動排污裝置的排污液位低于所述溢流口的底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架橋下雨水澆灌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高架橋下雨水澆灌系統還包括設置于所述清水箱的補水裝置,所述補水裝置包括第一水位控制閥;
所述腔室內設置有在所述清水箱的一側分隔出補水箱的補水板,所述補水板設置有連通所述清水箱和所述補水箱的補水口,所述第一水位控制閥設置于所述補水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高架橋下雨水澆灌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高架橋下雨水澆灌系統還包括設置于所述補水箱的進水裝置,所述進水裝置包括第二水位控制閥;
所述殼體設置有與所述補水箱連通的第三進水口,所述第二水位控制閥設置于所述第三進水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高架橋下雨水澆灌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水位控制閥的出水流速大于所述第二緩釋裝置的緩釋流速,所述第一水位控制閥的出水流速小于所述第二水位控制閥的排水流速。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高架橋下雨水澆灌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水位控制閥的出水流速小于所述第二自動排污裝置的排污流速。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高架橋下雨水澆灌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水位控制閥和所述第二水位控制閥采用浮球閥。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高架橋下雨水澆灌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水位控制閥的控制水位低于所述第二自動排污裝置的排污液位。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架橋下雨水澆灌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自動澆灌裝置采用周期性脈沖供水。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高架橋下雨水澆灌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高架橋下雨水澆灌系統還包括多個支墩,所述殼體支撐設置于多個所述支墩的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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