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充電式物流無人機用物流停機坪臺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412722.8 | 申請日: | 2018-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225411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09 |
| 發明(設計)人: | 馬雙義;趙士磊;王波;王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一飛智控(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F1/00 | 分類號: | B64F1/00;B64F1/22;B60L53/14 |
| 代理公司: | 天津創智天誠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2214 | 代理人: | 周慶路 |
| 地址: | 300457 天津市濱海新區***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物流 正位機構 停機 充電機構 充電接頭 可充電式 相向運動 充電座 上表面 停機坪 推塊 驅動 供電電源 左右兩側 貨倉 推板 充電 | ||
1.一種可充電式物流無人機用物流停機坪臺,其特征在于,包括中心為停機區的坪臺體(1)、前后正位機構(2)、左右正位機構(3)以及為所述的物流無人機(7)充電的充電機構(4);
所述的前后正位機構(2)包括兩個設置在坪臺體(1)上表面位于停機區前后兩側且受驅動前后相向運動的推板(2-1);
所述的左右正位機構(3)包括兩個設置在坪臺體(1)上表面位于停機區左右兩側且受驅動沿左右相向運動的推塊(3-1);
所述的充電機構(4)包括設置在所述的物流無人機的貨倉(6)的充電座(4-1)以及安裝在所述的推塊(3-1)上且與所述的充電座(4-1)對應的充電接頭(4-2),所述的充電接頭(4-2)與供電電源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充電式物流無人機用物流停機坪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后正位機構(2)還包括兩個左右延伸的第一絲杠驅動機構(2-2),兩個所述的第一絲杠驅動機構(2-2)設置在所述的坪臺體(1)的上表面并驅動所述的推板運動,所述的左右正位機構(3)還包括兩個前后延伸用以驅動所述的推塊的第二絲杠驅動機構(3-2),兩個所述的第二絲杠驅動機構(3-2)設置在所述的坪臺體(1)的下底面上,所述的坪臺體(1)設置有兩個限位孔(5),所述的推板(2-1)自所述的限位孔穿出至坪臺體上表面以與物流無人機的貨倉底部接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充電式物流無人機用物流停機坪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充電座(4-1)為四棱臺形的凹腔結構以用于引導所述的充電接頭(4-2)插入,其中,所述的充電座(4-1)的周側設置有固定耳以與貨倉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充電式物流無人機用物流停機坪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充電座(4-1)的內底面設置有彈針孔,所述的充電接頭(4-2)上設置有與所述的彈針孔一一對應的分布的彈針。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可充電式物流無人機用物流停機坪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充電接頭(4-2)通過安裝座安裝在與其對應的所述的推塊(3-1)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可充電式物流無人機用物流停機坪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物流無人機(7)的下方安裝有用于裝貨的貨倉(6),所述的貨倉(6)為方體鏤空框架結構且其下部的橫梁的下底面均設置為弧面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充電式物流無人機用物流停機坪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后正位機構(2)、左右正位機構(3)和所述的充電機構(4)均受控于控制器,所述的控制器為PLC控制器。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可充電式物流無人機用物流停機坪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彈針為充電彈針或通信彈針。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可充電式物流無人機用物流停機坪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供電電源通過繼電器與所述的充電接頭(4-2)連接,所述的繼電器與所述的控制器通信連接。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一飛智控(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未經一飛智控(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21412722.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自動化電力建設監理系統
- 下一篇:空間節約型高防水機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