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折疊機構及電動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348322.5 | 申請日: | 2018-08-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665434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29 |
| 發明(設計)人: | 臧傳美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阿爾郎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15/00 | 分類號: | B62K15/00 |
| 代理公司: | 浙江五星國泰律師事務所 33245 | 代理人: | 王磊 |
| 地址: | 321399 浙江省金華市永康***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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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鎖桿 觸動件 第一連接件 第二連接件 折疊機構 彈性件 限位部 電動車 一端連接 限位 本實用新型 反向運動 活動設置 相向運動 折疊 鉸接 扣住 聯動 脫離 | ||
1.一種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連接件(11)、觸動件(12)、第二連接件(13)、彈性件及鎖桿(16),第一連接件(11)與第二連接件(13)鉸接,第二連接件(13)上開設有供鎖桿(16)限位的限位部,所述鎖桿(16)的一端穿設在第一連接件(11)上,觸動件(12)連接所述鎖桿(16);彈性件連接所述鎖桿(16);鎖定狀態時,鎖桿(16)可在彈性件的作用下卡扣住所述限位部;需解除鎖定時,鎖桿(16)可在觸動件(12)的作用下脫離所述限位部的限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觸動件(12)上具有用于撥動所述鎖桿的撥叉,所述撥叉上具有一用于容納所述鎖桿(16)的凹槽;所述撥叉的內側具有傾斜部(122),所述鎖桿(16)上具有用于抵靠于所述傾斜部的凸緣部(161)。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桿(16)為兩個,彈性件一端連接于一個鎖桿,另一端連接于另一個鎖桿,鎖定狀態時,兩個鎖桿(16)可在彈性件的作用下卡扣住所述限位部;需解除鎖定時,兩個鎖桿(16)可在觸動件(12)的作用下作相向運動以脫離所述限位部的限位。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下端均具有兩支腳(123),凹槽的頂部為弧形部(121)。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撥叉的傾斜部(122)的頂端,具有用于對鎖桿的凸緣部進行阻擋限位的阻擋部(124)。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緣部(161)抵靠傾斜部(122)的位置,在所述凸緣部(161)上具有與所述傾斜部(122)相匹配的倒角部(1611)。
7.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或6所述的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件(13)的限位部包括:處于第二連接件上第一位置的第一通孔(131)和處于第二連接件上第二位置的第二通孔(133),所述鎖桿(16)具有桿部二(160),所述桿部二(160)與所述第一通孔或第二通孔卡配以對鎖桿進行限位。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孔與第二通孔之間通過一弧形通孔(132)連通,弧形通孔的孔徑小于第一通孔及第二通孔的孔徑,所述鎖桿上桿部二(160)的外側具有桿部一(162),所述桿部一(162)可沿所述弧形通孔(132)移動。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桿部二(160)的截面形狀與所述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的截面形狀相適配。
10.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或6所述的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件(13)的限位部包括:處于第二連接件上第一位置的第一凹槽和處于第二連接件上第二位置的第二凹槽,所述鎖桿端部與所述第一凹槽或第二凹槽卡配以限位,鎖定狀態時,可在所述彈性件的作用下與第一凹槽或第二凹槽卡配,需解除鎖定時,所述鎖桿(16)可在所述觸動件(12)的作用下脫離第一凹槽或第二凹槽的限位。
11.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或6或8或9所述的折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桿的內側具有用于彈性件導向的導向柱(163)或導向孔。
12.電動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11任一項所述的折疊機構,還包括操作桿(18)和踏板(14),所述操作桿(18)連接折疊機構,折疊機構連接所述踏板(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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