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無人機投遞終端站及無人機投遞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331266.4 | 申請日: | 2018-08-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9506748U | 公開(公告)日: | 2019-10-18 |
| 發明(設計)人: | 李曉亮;褚世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順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1/04 | 分類號: | B65G1/04;G06Q10/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瑞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00 | 代理人: | 劉昕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學府路(以南)***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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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終端站 投遞系統 投遞 定位機構 起降平臺 無人值守 裝卸口 柜體 本實用新型 柜體頂部 無人操作 無人運輸 取件 送件 運輸 裝卸 交接 安全 貨物 | ||
1.一種無人機投遞終端站,其特征在于,包括柜體,所述柜體頂部設有無人機起降平臺,所述起降平臺設有裝卸口和定位機構所述定位機構包括多道定位推擋,所述定位推擋分別內收,用于將無人機定位到裝卸口;
所述柜體頂部設有升降式充電系統,用于為無人機充電,充電時升起,通過充電插頭與無人機的充電接口自動配合充電;充畢時降落,恢復起降平臺平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投遞終端站,其特征在于,所述柜體設有與無人機通訊的通訊設備,所述通訊設備包括無人機降落引導天線,用于引導無人機降落到起降平臺。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投遞終端站,其特征在于,所述柜體內部設置轉運機構和若干存儲格,所述轉運機構運輸貨物在存儲格內存、取;其中,所述轉運機構包括垂直運動模塊、水平運動模塊和轉運平臺,所述垂直運動模塊和水平運動模塊承載轉運平臺運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無人機投遞終端站,其特征在于,所述轉運機構還包括對應裝卸口上下運動的裝卸升降模塊;所述轉運平臺與裝卸升降模塊在平行的兩垂直面運動,其中,所述轉運平臺通過伸縮裝置與升降模塊之間傳遞貨物。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投遞終端站,其特征在于,所述柜體設有液晶操作面板,用于使用面板操作進行包裹異步存取。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無人機投遞終端站,其特征在于,所述起降平臺頂部設置監控攝像頭,用于實時監控、緊急處理無人機降落時意外故障。
7.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無人機投遞終端站,其特征在于,所述柜體的起降平臺上部設有柜頂防雨頂棚,所述柜頂防雨頂棚為具有柜頂封閉功能的可開閉頂棚。
8.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無人機投遞終端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承載貨物的貨倉,所述貨倉設有與無人機自動鎖定的鎖扣機構,所述貨倉設有ID標簽。
9.一種無人機投遞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無人機投遞終端站和無人機,所述無人機與無人機投遞終端站投遞貨物。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無人機投遞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具有懸停系統,用于實現空中懸停隊列功能。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無人機投遞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貨倉通過鎖扣機構與所述無人機自動鎖定,所述貨倉設有ID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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