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充電弓、受電弓及電動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297166.4 | 申請日: | 2018-08-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698510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05 |
| 發明(設計)人: | 于士友;欒永明;郭占棟;孫健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匯德電氣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18 | 分類號: | B60L5/18;B60M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王文紅 |
| 地址: | 266101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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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受電弓 充電 連接板 充電電極 電動汽車 彈性件 伸縮機構 移動端 本實用新型 接觸配合 一端連接 配合 安全 | ||
1.一種充電弓,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弓包括伸縮機構、第一連接板、第一彈性件、充電電極;
所述伸縮機構包括移動端,所述移動端與所述第一連接板的一端連接;
所述第一連接板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彈性件連接;
所述第一彈性件遠離所述第一連接板的一端與所述充電電極連接;
使用時,所述充電電極與外部受電弓接觸配合以充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弓,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電極包括充電正極、充電負極、第一接地電極、第一檢測電極;
所述充電正極、所述充電負極、所述第一接地電極、所述第一檢測電極之間存在高度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充電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地電極位于第一平面,所述充電正極和所述充電負極位于第二平面,所述第一檢測電極位于第三平面;
所述第一平面與所述第一連接板之間的最小距離為第一距離,所述第二平面與所述第一連接板之間的最小距離為第二距離,所述第三平面與所述第一連接板之間的最小距離為第三距離;
所述第一距離大于所述第二距離,所述第三距離小于所述第二距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弓,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電極包括充電正極、充電負極、第一接地電極、第一檢測電極;
所述充電正極、所述充電負極、所述第一接地電極、所述第一檢測電極設置在同一高度的水平面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弓,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弓還設有壓力傳感器。
6.一種受電弓,其特征在于,用于電動汽車,所述受電弓包括支架和受電電極;
所述支架包括固定端和自由端,所述固定端與外部電動汽車連接,所述自由端與所述受電電極連接;
所述受電電極與外部充電弓的充電電極對應設置;
使用時,所述受電弓與外部充電弓接觸配合以充電。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受電弓,其特征在于,所述受電電極包括受電正極、受電負極、第二接地電極、第二檢測電極;
所述受電正極、所述受電負極、所述第二接地電極、所述第二檢測電極設置在同一高度的水平面上。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受電弓,其特征在于,所述受電電極包括受電正極、受電負極、第二接地電極、第二檢測電極;
所述受電正極、所述受電負極、所述第二接地電極、所述第二檢測電極之間存在高度差。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受電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接地電極位于第四平面,所述受電正極和所述受電負極位于第五平面,所述第二檢測電極位于第六平面;
所述第四平面與所述支架之間的最小距離為第四距離,所述第五平面與所述支架之間的最小距離為第五距離,所述第六平面與所述支架之間的最小距離為第六距離;
所述第四距離大于所述第五距離,所述第六距離小于所述第五距離。
10.一種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汽車包括權利要求6-9任一項所述的受電弓,所述受電弓設置在所述電動汽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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