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消聲進氣系統及具有其的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275861.0 | 申請日: | 2018-08-0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885417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21 |
| 發明(設計)人: | 朱培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2M35/12 | 分類號: | F02M35/12;F02M35/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李萌 |
| 地址: | 317000 ***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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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消聲 進氣系統 消聲器殼 消聲腔 消聲器 隔板 體內 消聲槽 蓋板 通孔 通用化 本實用新型 消聲器殼體 消聲頻率 對消 蓋設 連通 節約 | ||
1.一種消聲進氣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消聲器,所述消聲器包括消聲器殼體及設置于所述消聲器殼體內的消聲管道,在所述消聲器殼體內設置有多個隔板,所述多個隔板使所述消聲器殼體內形成有多個消聲腔,所述消聲管道包括消聲槽及蓋設于所述消聲槽上的蓋板,在所述蓋板上相對于每一所述消聲腔的位置開設有通孔,所述消聲管道的內部通過所述通孔與所述消聲腔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聲進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消聲器殼體包括第一殼體及第二殼體,所述隔板包括第一隔板、第二隔板及第三隔板,所述消聲槽設置于所述第二殼體上,所述第一隔板設置于第一殼體內,所述第二隔板設置于所述蓋板遠離所述消聲槽的一側,所述第三隔板設置于所述第二殼體內,在所述蓋板所在的區域,所述第二隔板與所述第一隔板結合為一體,在非所述蓋板所在區域,所述第一隔板與所述第三隔板結合為一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聲進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消聲器殼體包括第一殼體及第二殼體,所述隔板包括第一隔板、第二隔板及第三隔板,所述消聲槽設置于所述第一殼體上,所述第一隔板設置于第一殼體內,所述第二隔板設置于所述蓋板遠離所述消聲槽的一側,所述第三隔板設置于所述第二殼體內,在所述蓋板所在的區域,所述第三隔板與所述第二隔板結合為一體,在非所述蓋板所在區域,所述第三隔板與所述第一隔板結合為一體。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任意一項所述的消聲進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板朝向所述第二隔板及所述第三隔板所在一側的一端的端部形成有凹槽,在所述第二隔板及所述第三隔板朝向所述第一隔板所在一側的端部形成有凸起部。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任意一項所述的消聲進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板朝向所述第二隔板及所述第三隔板所在一側的一端的端部形成有凸起部,在所述第二隔板及所述第三隔板朝向所述第一隔板所在一側的端部形成有凹槽。
6.根據權利要求2或3任意一項所述的消聲進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殼體一體形成于發動機裝飾罩上,在所述第一殼體及所述第二殼體上還形成有避讓所述發動機罩上機油加注口的避讓部。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消聲進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殼體的外壁上還設置有安裝部,所述消聲器殼體通過所述安裝部固定于發動機上,所述安裝部上形成有卡槽,在所述安裝部上設置有橡膠減震墊,所述橡膠減震墊卡合于所述卡槽內。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聲進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消聲進氣系統還包括進氣軟管,所述進氣軟管的兩端分別通過卡箍固定于所述消聲器及發動機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消聲進氣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消聲進氣系統還包括與曲軸箱連通的曲軸箱通風管,所述曲軸箱通風管的一端通過卡箍與所述進氣軟管相連,另一端通過卡箍與所述曲軸箱相連。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消聲進氣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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