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靶機回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212900.2 | 申請日: | 2018-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595844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2 |
| 發明(設計)人: | 劉雄;黃璇;陳松;王成軍;薛艷峰;孫鵬飛;張洪立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馳宇空天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41J9/00 | 分類號: | F41J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文苑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516 | 代理人: | 喬志員 |
| 地址: | 100074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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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模 傘鎖 主傘 傘包 回收裝置 電爆管 切割器 引導傘 開傘 延時 減震 本實用新型 第二擋板 第一擋板 電子設備 內部設備 拖曳 固定桿 擠壓桿 加氣囊 連接繩 氣囊槽 氣囊 擋塊 在機 墜落 著陸 損傷 減速 供電 激發 脫離 飛機 | ||
1.一種靶機回收裝置,包括引導傘(1)、傘包組件(2)、脫傘鎖(4)、機模(5)、氣囊(6)、雙發延時切割器(14)、氣塞(15)、燃氣發生器(16)、氣囊槽(17)和緩沖彈簧(18),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導傘(1)、傘包組件(2)、主傘(3)、脫傘鎖(4)和機模(5)均通過連接繩連接,所述氣囊槽(17)開設在機模(5)的底部,所述燃氣發生器(16)安裝在氣囊槽(17)的內部,所述氣囊(6)固定在燃氣發生器(16)的一側,所述氣塞(15)通過連接扣固定在氣囊(6)的一側,所述氣塞(15)和氣囊(6)之間連接有緩沖彈簧(18),所述傘包組件(2)包括主傘(3)、傘包本體(7)、第一擋板(8)、擋塊(9)、擠壓彈簧(10)、擠壓桿(11)、固定桿(12)和第二擋板(13),所述固定桿(12)固定在傘包本體(7)的一側,所述擠壓桿(11)固定固定桿(12)的一端,所述擠壓桿(11)和傘包本體(7)的內壁連接有擠壓彈簧(10),所述擋塊(9)固定在兩擠壓桿(11)之間,所述第一擋板(8)安裝在擋塊(9)的一側,所述第二擋板(13)設置在兩擠壓桿(11)之間,所述主傘(3)固定在第二擋板(13)的一側,所述脫傘鎖(4)包括導電片(19)、電爆管(20)、螺栓(21)、上接頭(22)、滾珠(23)、剪切塊(24)、剪切銷(25)、下接頭(26)、推動馬達(27)、推動桿(28)和導電彈簧(29),所述螺栓(21)貫穿安裝上接頭(22)的內部,所述推動馬達(27)固定在上接頭(22)的一側,所述推動桿(28)安裝在推動馬達(27)的一側,所述導電片(19)通過導電彈簧(29)固定在推動桿(28)的一端,所述電爆管(20)安裝在上接頭(22)的內部,所述下接頭(26)的一端安裝在上接頭(22)的內部,所述剪切塊(24)固定在電爆管(20)的一側,所述剪切銷(25)貫穿安裝在下接頭(26)的內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靶機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滾珠(23)安裝在上接頭(22)和下接頭(26)之間,且通過滾珠(23)進行封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靶機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爆管(20)、剪切塊(24)和剪切銷(25)設置在同一條直線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靶機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雙發延時切割器(14)通過連接繩固定安裝在主傘(3)的內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靶機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擋塊(9)和第二擋板(13)對應安裝在兩擠壓桿(11)之間,所述引導傘(1)通過連接繩與第一擋板(8)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靶機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囊(6)為對稱結構,所述氣囊(6)和燃氣發生器(16)為密封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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