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動平衡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209942.0 | 申請日: | 2018-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715378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09 |
| 發明(設計)人: | 夏小艇;祝燧松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波速爾運動器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11/00 | 分類號: | B62K11/00 |
| 代理公司: | 浙江翔隆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06 | 代理人: | 許守金 |
| 地址: | 321201 浙江省金華***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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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軸 裝配效率 固定孔 平衡車 上蓋 本實用新型 連接件 銷孔 軸孔 精加工要求 連接可靠性 一體成型的 連接方式 頂蓋 螺釘 定位件 車體 穿入 上殼 外端 預設 穿過 加工 保證 | ||
1.一種電動平衡車,包括供騎乘者站立的上蓋(1)、具有槽腔的下蓋(2)、裝配在上蓋(1)外端的車輪(3),所述車輪(3)的車軸(32)一端與車輪(3)轉動連接,另一端與上蓋(1)一外端固定連接,使得車輪(3)能夠繞上蓋(1)轉動,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蓋(1)包括對稱設置的第一上蓋(11)、第二上蓋(12),所述第一上蓋(11)、第二上蓋(12)的外端分別設有與其一體成型的連接部(6);所述連接部(6)向下蓋(2)方向延伸,其沿車軸(32)軸線方向開設用于插接車軸(32)的軸孔(61);
所述車軸(32)和連接部(6)豎向投影相重合的位置分別開設至少一個豎向的固定孔;所述車軸(32)穿入軸孔(61),一定位件(67)依次穿過連接部的固定孔(62)、車軸的固定孔(321)把車軸(32)固定于連接部(6)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平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6)延伸高度大于車軸(32)的直徑,連接部(6)下表面為水平面(63),其兩側為弧度面(64)。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平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軸孔(61)的一側設有用于限制車軸(32)轉動的限位部(613),所述限位部(613)為平面結構;
所述車軸(32)與限位部(613)相連接的位置設有配合部(322),所述配合部(322)為能夠和限位部(613)相貼合的平面。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電動平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部(613)側壁設有臺階缺口(611),所述車軸(32)外露于車輪段的內端設有凸塊(323),所述凸塊(323)與臺階缺口(611)嵌合,對車軸(32)轉動進一步限位。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平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件(67)為螺栓或螺釘或鉚釘或膨脹螺絲;所述固定孔為錐形孔或螺紋孔,所述錐形孔由內而外孔徑逐漸變大。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動平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6)兩側設有至少一組加強片(65),所述加強片(65)從連接部(6)的平面(63)延伸至上蓋本體上,加強片(65)的高度逐漸變小。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電動平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1)由金屬或塑料制造而成,其在相鄰加強片(65)位置設有至少一組長筋(66),所述長筋(66)的延伸方向與加強片(65)的延伸方向相垂直,兩者相交匯。
8.如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一種電動平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蓋(11)和第二上蓋(12)由鋁合金材料制造而成,所述第一上蓋(11)與第二上蓋(12)內端連接處裝配轉動組件(5),所述轉動組件(5)使得第一上蓋(11)與第二上蓋(12)能夠相對轉動;所述轉動組件(5)包括轉軸(51);所述轉軸(51)一端與第一上蓋(11)固定連接,另一端通過軸承件與第二上蓋(12)轉動連接。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電動平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蓋(11)和第二上蓋(12)相鄰的端部下表面設有第一固定部(111),第二上蓋(12)的端部設有與第一固定部(111)配合的第二固定部(121);所述第一固定部(111)和第二固定部(121)分別開設第一連接孔(113)、第二連接孔(123),第一連接孔(113)、第二連接孔(123)軸線相重合;所述轉軸(51)一端過盈插接于第一連接孔(113)中,另一端通過軸承件轉動連接于第二連接孔(123)中。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電動平衡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部(121)開設豎向布置的銷孔(122),所述銷孔(122)與第二連接孔(123)貫通,所述轉軸(51)沿其圓周方向開設腰形槽(512);一豎銷(53)螺接于銷孔(122)的內螺紋,并深入腰形槽(512)內,對第一固定部(111)和第二固定部(121)的相對轉動角度以及位于第二連接孔中轉軸的軸向位置進行限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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