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折疊電動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821145405.4 | 申請日: | 2018-07-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576681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05 |
| 發明(設計)人: | 黃春湖;黃小強;翟敏智;黃元鎮;潘光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愛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15/00 | 分類號: | B62K15/00 |
| 代理公司: | 廈門市精誠新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5218 | 代理人: | 方惠春 |
| 地址: | 518100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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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底盤 折疊電動車 折疊 連桿折疊機構 車頭 座椅 鉸接 本實用新型 形同步 搬動 | ||
1.一種折疊電動車,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鉸接的車頭、前底盤、后底盤和座椅,以及用于折疊或展開所述折疊電動車的連桿折疊機構,所述連桿折疊機構與所述車頭、前底盤、后底盤和座椅鉸接,所述折疊電動車折疊時,所述連桿折疊機構帶動所車頭、前底盤、后底盤和座椅呈“W”形同步收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折疊機構包括第一連桿機構和第二連桿機構,所述第一連桿機構的兩端分別鉸接于車頭的下端以及后底盤的前端上,所述第二連桿機構的兩端分別鉸接于前底盤的后端以及座椅上;所述折疊電動車收折時,所述第一連桿機構帶動車頭往前底盤收折,所述第二連桿機構帶動座椅往后底盤收折。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機構包括相互鉸接的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的中部和遠離所述第二連桿的端部均鉸接于車頭的下端上,且所述第一連桿的中部與車頭的鉸接處和前底盤與車頭的鉸接處同軸設置,所述第二連桿的遠離所述第一連桿的端部鉸接于后底盤的前端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桿機構包括第三連桿,所述第三連桿的兩端分別鉸接于前底盤的后端以及座椅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底盤和后底盤之間通過一鉸接機構實行鉸接,所述鉸接機構包括相互鉸接且同軸設置的第一連軸套和第二連軸套,所述第一連軸套和第二連軸套上都具有由兩平面交叉形成截面為三角形的收納口,所述前底盤的后端和后底盤的前端分別置于第一連軸套和第二連軸套的收納口內,且前底盤的后端面和下底面以及后底盤的前端面和下底面分別與各自收納口的兩平面相抵。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軸套和第二連軸套上的收納口的截面至少有一為非直角三角形。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機構上還設有一把手,所述把手兩端的翼板固定安裝在第一連軸套和第二連軸套的鉸接軸的兩端上,所述把手旋轉時可驅動第一連軸套和第二連軸套同步轉動。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包括座椅連接座、座椅底架、坐墊和靠背,所述座椅連接座鉸接于后底盤上,所述靠背固定安裝在座椅連接座上,所述座椅底架鉸接于所述靠背上,所述坐墊固定安裝在所述座椅底架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折疊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包括靠背定基座和靠背動基座,所述靠背動基座安裝在靠背定基座上,且能在靠背定基座上滑動,所述座椅底架鉸接于靠背動基座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底盤的底面和后底盤的底面上分別安裝有子扣和母扣,當所述折疊電動車完全收折后,所述子扣和母扣相互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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