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動車充電動態計費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653060.7 | 申請日: | 2018-05-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607698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5 |
| 發明(設計)人: | 吳茂念;朱紹軍;楊衛華;鄭博;郝秀蘭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州師范學院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G06Q50/06;G06Q50/30;G07F15/08;G07F15/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知法苑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26 | 代理人: | 常玉明 |
| 地址: | 313000 ***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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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車 充電信息 實時電價信息 充電時間段 充電需求 計費系統 動態調整 分時電價 獲取模塊 響應模塊 運行狀態 云計算 充電 本實用新型 充電電量 充電負荷 充電技術 分析處理 負面影響 集中充電 削峰填谷 有效實現 電網 制定 | ||
1.一種電動車充電動態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動態計費系統包括:
充電需求獲取模塊,用于獲取電動車的充電信息;
分時電價制定模塊,用于獲取所述充電需求獲取模塊獲取的所述充電信息,并將所述充電信息上傳到云計算單元,所述云計算單元實時對獲取的所述充電信息和系統實際運行狀態進行分析處理,根據分析結果動態調整不同充電時間段的實時電價信息,并將所述實時電價信息發送給用戶自主響應模塊;
用戶自主響應模塊,用于根據所述實時電價信息來選擇充電時間段與充電電量;所述分時電價制定模塊包括信息接收單元、云計算單元與信息發送單元,所述信息接收單元接收所述充電需求獲取模塊獲取的所述充電信息并發送給云計算單元,所述信息發送單元將所述實時電價信息發送給用戶自主響應模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態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需求獲取模塊獲取的所述充電信息包括電動車剩余電量或待充電量、充電所需時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態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云計算單元包括電量監控子單元、電價調整子單元、電價更新子單元,所述電量監控子單元通過計算所述充電信息來監控電量信息,所述電價調整子單元根據所述電量監控子單元的電量信息來計算各時間段的實時電價信息,電價更新子單元統計并實時更新各時間段的實時電價信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態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量監控子單元的電量信息包括系統實際總電量、各時間段的充電電量與分配電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態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實時電價信息包括各時間段對應的充電電價與充電電量閾值。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態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云計算單元還包括報警子單元,當某一時間段的充電電量超過分配電量的閾值時,所述報警子單元發送信息給所述電價調整子單元以凍結該時間段的電價調整。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動態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子單元發出報警信息給所述用戶自主響應模塊提醒用戶將停止該時段電量供應,用戶不能選擇該時段充電。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態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自主響應模塊包括選擇充電單元、充電提醒單元,所述選擇充電單元用于接受所述實時電價信息并選擇充電時間段與充電電量,所述充電提醒單元用于提醒用戶當前充電狀態。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動態計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自主響應模塊還包括預約充電單元,預約充電單元用于提前預約充電時間段與充電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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