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車身后地板骨架總成和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465299.1 | 申請日: | 2018-03-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036444U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02 |
| 發明(設計)人: | 鄭曉飛;李全鋼;鄭銳利;冀會霞;趙曉旭;李雪焦;王超功;劉杰;劉春陽;滕達;李長鎖;費林泉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20 | 分類號: | B62D25/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蔣愛花;李健 |
| 地址: | 071000 河***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縱向加強板 橫梁 車身后地板 骨架總成 后地板 前橫梁 車身 本實用新型 右縱梁 左縱梁 后地板骨架 傳力通道 間隔設置 前后方向 依次設置 后橫梁 輕量化 抵接 平行 延伸 優化 | ||
1.一種車身后地板骨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后地板骨架總成包括:
左縱梁(1)和右縱梁(2);
橫梁,所述橫梁橫向連接所述左縱梁(1)與所述右縱梁(2),所述橫梁包括沿車輛的前后方向依次間隔設置的前橫梁(3)、中橫梁(4)和后橫梁(5);
后地板(8),所述后地板(8)安裝于所述左縱梁(1)、所述右縱梁(2)和所述橫梁,
縱向加強板,所述縱向加強板的兩端分別抵接于所述前橫梁(3)和所述中橫梁(4),
其中,所述縱向加強板包括設置于所述后地板(8)的上側的第一縱向加強板(7)和設置于所述后地板(8)的下側的第二縱向加強板(6),所述第一縱向加強板(7)和所述第二縱向加強板(6)沿所述前橫梁(3)的長度方向依次設置,且二者的延伸方向相互平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后地板骨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后地板骨架總成包括設置于所述縱向加強板處的后座椅安裝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身后地板骨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座椅安裝部包括形成于所述第一縱向加強板(7)上的第一安裝部和形成于所述第二縱向加強板(6)對應的所述后地板(8)上的第二安裝部。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身后地板骨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橫梁(4)的兩端和所述后橫梁(5)的兩端分別抵接于所述左縱梁(1)和所述右縱梁(2)。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身后地板骨架總成,其特征在于,
所述中橫梁(4)包括梁主體和設置于所述梁主體的兩端處的加強接頭;和/或
所述后橫梁(5)包括梁主體(51)和設置于所述梁主體(51)的兩端處的加強接頭(52)。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身后地板骨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接頭(52)形成為三角形結構,所述三角形結構的第一角連接于所述梁主體(51),所述三角形結構與所述第一角相對的邊抵接于所述左縱梁(1)和所述右縱梁(2)。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身后地板骨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接頭(52)所使用的材料的強度高于所述梁主體(51)所使用的材料的強度。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身后地板骨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接頭(52)上形成有減重孔(521)。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身后地板骨架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橫梁(5)和所述中橫梁(4)之間不設置加強板;和/或所述后橫梁(5)的后側不設置加強板。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設置有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身后地板骨架總成。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20465299.1/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用于車輛的前地板加強板及車輛
- 下一篇:一種車輛門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