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樹脂環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403677.3 | 申請日: | 2018-03-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8816666U | 公開(公告)日: | 2019-05-03 |
| 發明(設計)人: | 山口均 | 申請(專利權)人: | 帝伯愛爾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16J9/14 | 分類號: | F16J9/14;F16J9/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杰律師事務所 11627 | 代理人: | 袁沁菲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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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樹脂環 內環部 外環部 本實用新型 一體地形成 互相分離 軸向兩側 溝槽部 開口部 對置 | ||
1.一種樹脂環,該樹脂環在周向上的一個部位處設置有互相分離對置的開口部,其特征在于,
所述樹脂環一體地形成有外環部和內環部,所述外環部位于所述內環部的徑向外側處,其中
所述內環部在軸向兩側表面中形成有溝槽部,并且
所述外環部的徑向寬度(α)與所述樹脂環整體的徑向寬度(a1)的比為0.5以上0.98以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脂環,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環部的軸向高度(h1)與所述樹脂環的整體的徑向寬度(a1)的比為0.4以上3以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樹脂環,其特征在于,
所述樹脂環的外徑的尺寸為10mm以上200mm以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樹脂環,其特征在于,
所述樹脂環整體的所述徑向寬度(a1)為0.8mm以上5.0mm以下。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樹脂環,其特征在于,
所述內環部的軸向中間位置與所述外環部的軸向中間位置處于相同的周向平面內。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樹脂環,其特征在于,
所述溝槽部的遍及所述樹脂環的整個周向而延伸。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樹脂環,其特征在于,
所述溝槽部形成為多個子溝槽部,所述多個子溝槽部分布在所述內環部的軸向兩側表面中,并且
所述多個子溝槽部的總面積占所述內環部的軸向兩側表面的面積的40%以上90%以下。
8.如權利要求1至7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樹脂環,其特征在于,其中,
所述溝槽部的徑向內側處的軸向高度(h1-2β)與所述外環部的軸向高度的比為0.2以上0.96以下。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樹脂環,其特征在于,
所述溝槽部在軸向兩側處分別相對于所述外環部朝向軸向內側凹入,使得所述溝槽部的軸向兩側表面形成為分別與所述外環部的軸向兩側表面平行。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樹脂環,其特征在于,
所述溝槽部在軸向兩側處分別從所述外環部朝向軸向內側漸縮,使得所述溝槽部的軸向兩側表面形成為相對于所述外環部的軸向兩側表面傾斜的傾斜面。
11.如權利要求1至7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樹脂環,其特征在于,
在經過所述樹脂環的軸線的截面中,所述外環部的外周表面具有直線形狀或向徑向外側凸出的弧形形狀。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樹脂環,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環部的周向外側處形成有位于軸向兩側處的倒角部,所述倒角部沿所述樹脂環的整個周向而延伸。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樹脂環,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環部的周向外側處形成有位于軸向兩側處的圓角部,所述圓角部沿所述樹脂環的整個周向而延伸。
14.如權利要求1至7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樹脂環,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開口部的內周側和外周側中的一側,形成沿所述樹脂環的徑向而軸向貫通所述樹脂環的對接部,并且
在所述開口部的內周側和外周側中的另一側,第一臺階部和第一突出部在軸向上相鄰地分別設置在上側和下側處,并且第二突出部和第二臺階部在軸向上相鄰地分別設置在上側和下側處,其中
所述第一突出部與所述第二突出部能夠互相配合以在所述樹脂環的軸向上互相疊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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