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警示射燈及具有其的叉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820325387.1 | 申請日: | 2018-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962518U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12 |
| 發明(設計)人: | 范厚龍;康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涵得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41/20 | 分類號: | F21S41/20;F21S45/10;F21V23/00;F21S45/47;F21V19/00;F21W107/10;F21W102/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胡彬 |
| 地址: | 201209 上海市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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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警示 導光孔 射燈 帶狀光線 工程車輛 危險區域 前側壁 叉車 光帶 導出 殼體 光源 電源 體內 透鏡 本實用新型 安全警示 光源設置 警示標志 透鏡設置 電連接 照射 燈光 | ||
1.一種警示射燈,包括光源和透鏡(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殼體(1),所述殼體(1)包括前側壁(11),所述前側壁(11)上開設有能夠導出帶狀光線帶的導光孔(111),所述光源設置于所述殼體(1)內,并與所述導光孔(111)位置對應,所述透鏡(2)設置在所述導光孔(111)內或設置在所述導光孔(111)的一側;所述殼體(1)內還設置有電源(5),所述電源(5)與所述光源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孔(111)的內壁設置有反光材料。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孔(111)的橫截面積沿遠離所述光源的方向逐漸增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遠離所述透鏡(2)的一側設置有散熱組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射燈還包括支架(4),所述殼體(1)轉動連接于所述支架(4);所述支架(4)包括主支架(41)、角度調節支架(42)和鎖緊組件(43);
所述主支架(41)轉動連接于所述殼體(1),所述角度調節支架(42)的一端轉動連接于所述殼體(1),另一端設置有腰型孔(421),所述鎖緊組件(43)穿過所述腰型孔(421),并使所述主支架(41)與所述角度調節支架(42)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警示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鎖緊組件(43)包括螺栓和設置于所述螺栓一端的臺階部(431),所述臺階部(431)的直徑大于所述螺栓的直徑且小于所述腰型孔(421)的寬度,所述主支架(41)上設置有與所述螺栓配合的螺紋孔,所述螺栓穿設于所述腰型孔(421)和所述螺紋孔,所述臺階部(431)位于所述角度調節支架(42)遠離所述主支架(41)的一側。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包括若干LED藍光燈珠(3)。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側壁(11)遠離所述光源的一側設置有前蓋板(12),所述前蓋板(12)與所述導光孔(111)對應的位置設置有安裝槽,所述透鏡(2)設置于所述安裝槽內。
9.根據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所述的警示射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側壁(11)上開設有橫截面為弧形結構或長條形結構的所述導光孔(111)。
10.一種叉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警示射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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