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優先用風電的電動汽車充電規劃方法、系統、終端和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624709.3 | 申請日: | 2018-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91651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4 |
| 發明(設計)人: | 李雪亮;吳健;田鑫;曹相陽;楊斌;趙龍;陳迅;鄭志杰;王艷;賈善杰;李勃;廖婧;牟宏;汪湲;張杰;李燦;高效海;張麗娜;朱毅;黎燦兵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經濟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60L53/62 | 分類號: | B60L53/62;B60L53/66;B60L58/12 |
| 代理公司: | 長沙智德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3207 | 代理人: | 曾芳琴 |
| 地址: | 2500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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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優先 用風電 電動汽車 充電 規劃 方法 系統 終端 介質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優先使用風電的電動汽車充電規劃方法、系統、終端和介質,其中,該智能充電規劃方法包括:讀取電動汽車的剩余電量百分比初始值、額定充電功率、最大和最小允許充電功率;獲取擬結束充電時刻和充電結束時期望的剩余電量百分比底限值,并判斷到達擬結束充電時刻時,剩余電量百分比終止值是否大于或等于剩余電量百分比底限值;若是,則獲取當天的風電出力預測曲線,根據風電出力預測曲線以額定充電功率或最大或最小允許充電功率或動態等效風電功率給電動汽車充電;若否,則提供延長充電時間或減小剩余電量百分比底限值的選擇按鈕。本發明可以促進富余風電的積極消納,降低電網調峰的壓力,提高風電場的設備利用率。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能源管理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優先使用風電的電動汽車智能充電規劃方法、系統、終端和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據行業統計,2017年,新增并網風電裝機1503萬千瓦,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到1.64億千瓦,占全部發電裝機容量的9.2%。但,2017年,全年棄風電量達到419億千瓦時,其中,甘肅棄風電量92億千瓦時,棄風率達到33%;新疆棄風電量133億千瓦時,棄風率達到29%;吉林棄風電量23億千瓦時,棄風率達到21%;內蒙古棄風電量95億千瓦時,棄風率達到15%;黑龍江棄風電量18億千瓦時,棄風率達到14%。從以上數據可知,上述地區的棄風率均超過10%,說明全國的棄風率普遍比較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風電富余時段多是電網負荷低谷時段。因此,解決電網負荷低谷時段的棄風問題,是提高風電消納的關鍵所在。
電動汽車作為一種新能源汽車,其節能性和環保性使得它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與此同時,政府對電動汽車生產、使用的大力推廣和扶持,讓電動汽車充電樁越來越普遍,其主要安裝于公共樓宇、商場、公共停車場等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區停車場以及集中充電站內。并且,隨著電動汽車數量的劇增,充電樁的數量必然要跟著增加才能滿足不斷增加的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現有充電樁的充電系統沒有對充電時間進行控制和管理,導致大量電動汽車聚集在用電高峰期進行充電,與常規負荷疊加后造成了“峰上加峰”現象,既沒有促進風電的有效消納,還進一步拉大系統峰谷差,對配電網的穩定運行造成不利影響。考慮到上述問題,有文獻提出了基于峰谷分時定價來調度電動汽車充電的方法,但峰谷分時電價的波動性較強,沒有根據風電的實際出力情況實時引導用戶集中到電網棄風嚴重的時段來充電,促進風電消納效果不是太明顯。
發明內容
針對目前充電樁充電系統存在的不足,本發明設計出一種優先使用風電的電動汽車智能充電規劃方法、系統、終端和存儲介質,以解決電網棄風嚴重時段的風電有效消納問題,降低電網棄風率,以更好地提高風電場的設備利用率。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優先使用風電的電動汽車智能充電規劃方法,包括:
當用戶插上電動汽車充電槍時,讀取電動汽車的剩余電量百分比初始值、額定充電功率、最大允許充電功率和最小允許充電功率;
獲取用戶設置的擬結束充電時刻和充電結束時期望的剩余電量百分比底限值,并根據充電槍插上時刻、擬結束充電時刻、剩余電量百分比初始值以及額定充電功率,判斷到達擬結束充電時刻時,剩余電量百分比終止值是否大于或等于剩余電量百分比底限值;
若是,則獲取電網提供的當天的風電出力預測曲線,根據風電出力預測曲線以額定充電功率或最大允許充電功率或最小允許充電功率或動態等效風電功率給電動汽車充電;
若否,則計算達到剩余電量百分比底限值時的實際結束充電時刻以及按擬結束充電時刻所達到的剩余電量百分比終止值,并顯示實際結束充電時刻和剩余電量百分比終止值,提供延長充電時間或減小剩余電量百分比底限值的選擇按鈕,當延長充電時間或減小剩余電量百分比底限值的任一選擇按鈕被點擊時,以額定充電功率給電動汽車充電。
優選地,所述根據風電出力預測曲線以額定充電功率或最大允許充電功率或最小允許充電功率或動態等效風電功率給電動汽車充電的步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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