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底板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598814.4 | 申請日: | 2018-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2763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15 |
| 發明(設計)人: | E·帕爾默 | 申請(專利權)人: | 保時捷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35/02 | 分類號: | B62D3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吳鵬;慈戩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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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底板 | ||
1.一種具有底板襯層(6)的車輛底板(1),其中在該底板襯層(6)中設置有至少一個開口(3),用于至少暫時地使后橋導桿(5)穿過,其特征在于,該開口(3)由能夠移動的活門(4)來覆蓋,其中該活門(4)能夠抵抗蓄力器(9)的回位力來移動,以便至少暫時地釋放該開口(3),其中,所述活門(4)具有平坦的活門表面(13)和與活門表面垂直地定向的兩個側面(14,15),所述兩個側面(14,15)各自具有伸出的凸緣(16),相應的蓄力器(9)支撐在該伸出的凸緣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活門(4)以能夠繞著轉軸(10)轉動的方式鉸接在車輛底板(1)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底板(1),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活門(4)與所述底板(1)之間布置有至少一個蓄力器(9),該蓄力器或這些蓄力器對活門(4)施加作用,使得活門(4)將開口(3)封閉。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蓄力器(9)是板簧,該板簧一方面鉸接在活門(4)上,另一方面鉸接在車輛底板(1)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板簧呈v形地形成有兩個臂(11,12),其中這兩個臂中的一個臂(12)與所述活門(4)連接在活門處,而另一個臂(11)與所述底板襯層(6)連接在底板襯層處。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10)位于該平坦的活門表面(13)內或者與活門表面平行地布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伸出的凸緣(16)形成凹槽,相應的蓄力器(9)支撐在該凹槽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活門(4)由塑料組成。
9.一種機動車輛(2),該機動車輛具有帶有兩個開口(3)的車輛底板(1),其中該車輛底板(1)是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之一來設計的,其中這兩個開口(3)能夠分別被活門(4)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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