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的混合動力系統的控制裝置和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573117.3 | 申請日: | 2018-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27540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05 |
| 發明(設計)人: | 村上香治;佐藤宏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10/06 | 分類號: | B60W10/06;B60W2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林娜;段承恩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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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混合 動力 系統 控制 裝置 方法 | ||
1.一種車輛的混合動力系統的控制裝置,所述車輛具備發動機、與所述發動機驅動連結的電動發電機、向所述電動發電機供給電力的電池以及接受來自所述電池的電力供給的輔機,所述控制裝置具備:
功率算出部,構成為基于所述電池的充電容量算出在所述電動發電機與所述電池之間授受的充電功率,并且算出所述輔機的使用功率;和
發動機控制部,構成為基于所述充電功率、所述使用功率以及車輛的行駛所需的行駛轉矩算出對所述發動機的要求轉矩,
所述功率算出部構成為執行:
在所述電池的充電容量小于預先確定的下限值的情況下,算出所述充電功率,以使得通過從所述電動發電機供給電力從而對所述電池充電;
在所述充電容量為所述下限值以上且上限值以下的情況下,算出所述充電功率以使得不進行通過所述電動發電機對所述電池的充放電,所述上限值預先確定為比所述下限值大的值;以及
在所述充電容量比所述上限值大的情況下,算出所述充電功率以使得從所述電池向所述電動發電機供給電力,
所述發動機控制部構成為執行:
在所述充電容量小于所述下限值的情況下,并且在作為從所述電動發電機向所述電池供給的電力的所述充電功率為正的情況下,基于所述充電功率、所述使用功率以及所述行駛轉矩算出所述要求轉矩;
在所述充電容量為所述下限值以上且所述上限值以下的情況下,并且在作為從所述電動發電機向所述電池供給的電力的所述充電功率為零的情況下,將所述使用功率排除在外,基于所述充電功率和所述行駛轉矩算出所述要求轉矩,以使得來自所述電池的放電電力覆蓋所述輔機的使用電力;和
在所述充電容量比所述上限值大的情況下,并且在作為從所述電動發電機向所述電池供給的電力的所述充電功率為負的情況下,將所述使用功率排除在外,基于所述充電功率和所述行駛轉矩算出所述要求轉矩,以使得來自所述電池的放電電力覆蓋所述輔機的使用電力,
所述充電功率為不進行通過所述電動發電機對所述電池的充放電的值時,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混合動力系統,以使得所述電動發電機不會僅為了發電產生所述輔機的使用功率而進行發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系統的控制裝置,
放電功率是從所述電池向所述電動發電機供給的所述充電功率,
所述發動機控制部構成為:
在所述充電容量為比所述上限值大的值且所述充電功率為負的情況下,當所述使用功率比所述放電功率大時,將所述使用功率和所述充電功率中的至少所述使用功率排除在外并算出所述要求轉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動力系統的控制裝置,
所述發動機控制部構成為:
在所述充電容量為比所述上限值大的值且所述充電功率為負的情況下,當所述使用功率為所述放電功率以下時,基于所述充電功率、所述使用功率以及所述行駛轉矩算出所述要求轉矩。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混合動力系統的控制裝置,
所述發動機控制部構成為:
在所述電動發電機正在放電時,使用第一下限值作為所述下限值,并且
在所述電動發電機正在發電時,使用比所述第一下限值大的第二下限值作為所述下限值。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混合動力系統的控制裝置,
將所述第二下限值確定為,所述第一下限值與所述第二下限值之差在所述使用功率大時比所述使用功率小的情況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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