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汽車及電動汽車對外放電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567214.1 | 申請日: | 2018-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842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9 |
| 發明(設計)人: | 符湛渝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人運通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16 | 分類號: | B60L53/16;B60L53/6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李雙艷 |
| 地址: | 202150 上海市崇明區港沿鎮港沿***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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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充電線纜 放電 交流插座 交流充電頭 放電單元 用電設備 電池包 標準交流插座 電動汽車技術 放電功能 交流插頭 汽車充電 請求控制 用電器 充電 汽車 | ||
1.一種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電池包、交流插座、放電單元以及控制單元;
所述交流插座,用于插入充電線纜的第二交流充電頭,通過所述充電線纜的第一交流充電頭與另一電動汽車的交流插座連接,或者通過所述充電線纜的標準交流插座與用電設備的標準交流插頭連接;
所述放電單元,用于在識別到所述第二交流充電頭的放電需求后,將放電請求發送給所述控制單元;
所述控制單元,用于根據所述放電請求控制所述放電單元從所述電池包向所述充電線纜放電,以使所述充電線纜對所述另一電動汽車或者所述用電設備充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放電單元包括車載充電機和電池管理系統;
所述車載充電機用于識別所述第二交流充電頭中的電阻值,根據所述電阻值判斷是否為放電需求,如果是,則將放電請求發送給所述電池管理系統;
所述電池管理系統用于將所述放電請求發送給所述控制單元。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管理系統還用于:
判斷所述電池包內的狀態是否正常,如果正常,則將所述放電請求發送給所述控制單元。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還用于:
在接收到所述電池管理系統發送的放電請求后,判斷整車狀態是否正常,如果正常,則控制所述車載充電機從所述電池包向所述充電線纜放電。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還用于:
在充電出現異常的情況下,控制所放電單元停止向所述充電線纜放電。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線纜還包括標準交流插頭,當所述交流插座插入所述第二交流充電頭時,通過所述標準交流插頭為所述電動汽車進行充電。
7.一種電動汽車對外放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汽車包括電池包、交流插座、放電單元以及控制單元,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述交流插座插入充電線纜的第二交流充電頭的情況下,所述放電單元在識別到所述第二交流充電頭的放電需求后,將放電請求發送給所述控制單元;
所述控制單元根據所述放電請求控制所述放電單元從所述電池包向所述充電線纜放電。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放電單元在識別到所述第二交流充電頭的放電需求后,將放電請求發送給所述控制單元的步驟,包括:
所述放電單元識別所述第二交流充電頭中的電阻值;
根據所述電阻值判斷是否為放電需求,如果是,則將放電請求發送給所述控制單元。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充電線纜的標準交流插座與用電設備的標準交流插頭連接時,所述充電線纜向所述用電設備充電。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充電線纜的第一交流充電頭與另一電動汽車的交流插座連接時,所述充電線纜向所述另一電動汽車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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