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機動車的電池的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應急充電方法及具有升降機構的機動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548231.0 | 申請日: | 2018-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16648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17 |
| 發明(設計)人: | S·施馬爾茨里斯;V·伊德勒維奇;A·奧廷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迪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30 | 分類號: | B60L53/30;B60L53/10;H02J7/00;H02J7/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汪勤;吳鵬 |
| 地址: | 德國因戈***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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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機動車 電池 移動式 應急 充電 裝置 方法 具有 升降 機構 | ||
1.一種用于機動車(1)的電池(10)的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2),該應急充電裝置設計成用于在再生運行中為所述電池(10)充電,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2)具有至少一個燃料儲存器(6)、內燃機(7)以及至少一個用于驅動所述機動車(1)的車輪(9)的驅動輥(3),
-所述至少一個驅動輥(3)至少間接地與所述內燃機(7)的輸出軸相連接,在所述內燃機(7)運行時通過所述連接使所述至少一個驅動輥進行旋轉運動,
-所述驅動輥(3)能定位在所述機動車(1)的車輪(9)中的一個之下,使得在所述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2)的內燃機(7)工作時借助于旋轉的驅動輥(3)使相關的車輪(9)進行旋轉運動并由此在所述機動車(1)的再生運行中為所述電池(10)充電,其中,所述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2)具有以能轉動的方式支承的支承輥(4),其中,所述支承輥(4)和驅動輥(3)的相應的旋轉軸線彼此平行地伸延,從而在所述再生運行中,所述機動車(1)的相關的車輪(9)以部分布置在所述驅動輥(3)和支承輥(4)之間的方式在所述驅動輥和支承輥上滾動,以及其中,將所述內燃機(7)和所述燃料儲存器(6)內置到所述驅動輥(3)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2),其特征在于,能針對不同的車輪直徑改變在所述旋轉軸線之間的距離。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2),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料儲存器(6)是能更換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驅動輥(3)和所述內燃機(7)的輸出軸之間連接有變速器(8)。
5.一種借助于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2)為機動車(1)的電池(10)充電的應急充電方法,其中,所述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2)的驅動輥(3)定位在所述機動車(1)的車輪(9)中的一個之下,在所述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2)的內燃機(7)工作時借助于旋轉的驅動輥(3)使相關的車輪(9)進行旋轉運動并由此在所述機動車(1)的再生運行中為所述電池(10)充電。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急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電池(10)的荷電狀態低于下電量極限時,所述機動車(1)的控制單元(11)以預定的警報信號要求所述機動車(1)的使用者定位所述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2)。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應急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動車(1)的主動式底盤如此程度地抬起相關的車輪(9),使得能將所述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2)定位在所述車輪(9)下方,其中,在定位所述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2)之后,所述主動式底盤使所述相關的車輪(9)下降到所述移動式應急充電裝置(2)的驅動輥(3)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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