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在車輛靜止時對混合動力車輛的電池進行再充電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484711.5 | 申請日: | 2013-06-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536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26 |
| 發明(設計)人: | P-E·許潘;F·奧扎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雷諾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20/13 | 分類號: | B60W20/13;B60W10/06;B60W10/26;B60W30/18;B60W50/14;B60L5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雷明;秘鳳華 |
| 地址: | 法國布洛***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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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機器 靜止 混合動力車輛 熱力發動機 電池 再充電 混合動力運行模式 蓄電池 電力供應 電量狀態 行車條件 熱力 充電 牽引 激活 駕駛 | ||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對混合動力車輛的電池在車輛靜止時再充電進行控制的方法,所述車輛包括一個熱力發動機和至少一個電動機器,該熱力發動機和至少一個電動機器可以根據行車條件和為該電動機器提供電力供應的一個牽引用蓄電池的電量狀態(SOC)而同時或者獨立地產生該車輛以電動、熱力和混合動力運行模式的運動,其特征在于這種對電池的充電是在該車輛靜止時、應駕駛者作用于一個專用界面的請求而被激活的。
本申請是申請日為2013年6月6日、申請號為201380032140.0、發明名稱為“用于在車輛靜止時對混合動力車輛的電池進行再充電的方法”的申請的分案申請。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配備有混合動力傳動系統的混合動力車輛,該混合動力傳動系統包括一個熱力發動機和至少一個電動機器,該熱力發動機和至少一個電動機器可以根據行車條件和對該電動機器供應電力的牽引用蓄電池的電量狀態而同時或者獨立地產生車輛以電動、熱力和混合動力運行模式的運動。
更確切地說,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對混合動力車輛的電池在車輛靜止時的再充電進行控制的方法。
本發明的最主要應用領域是由一種混合動力車輛構成的,在這種混合動力車輛中電動機必須在一種起自靜止狀態的起動或“駛離”階段以及在低的運動速度上單獨地確保車輛的牽引,這樣使得這種動力傳動系統直到熱力發動機啟動都僅有在車輛電池中存儲的電能可供使用來確保車輛從靜止狀態起動及運動。這是某些構造中的情況,在這些構造中,由于設計因素,熱力發動機只能從一個確定的速度閾值開始對車輛的推進做出貢獻。如果在熱力發動機啟動之前,電池組電力太弱而無法以電動模式使得車輛起動,就有可能求助于一種被稱為“路邊再充電”的靜止再充電模式以借助于熱力發動機來作為發電機而起作用。
背景技術
從公開文件EP 1 122 857中已知一種用于對混合動力車輛中的牽引用蓄電池的電量狀態進行管理的方法,所述方法的目的是確保在牽引用蓄電池的電量狀態太弱而無法啟動電動機和/或熱力發動機的情況下通過電動機來使得車輛啟動。所提出的方法利用車輛通常旨在用于車輛裝備的車載電池來給牽引用蓄電池充電。然而,這個方法不能在啟動時使得車輛單獨依靠電動機來起動,如果牽引用蓄電池太弱而不能完成這個任務時也不能實現熱力發動機的啟動。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考慮使用者需求和期望來管理混合動力車輛的這兩個能量源的使用,具體是電池和儲箱中存在的燃料裝載量。
對于這個目標,本發明提出如果電池的電量狀態低于臨界閾值,就會在沒有預先對電池在車輛靜止時進行再充電的情況下拒絕對車輛的啟動。
相比之下,如果電池的電量狀態在臨界閾值與安全閾值之間(高于臨界閾值),則在之前提示了對電池在車輛處于靜止時進行再充電的情況下準許啟動靜止的車輛。
本發明還提出專用于這種管理的一種專用界面這種界面借助于整合在例如儀表板中的顯示信號和按鈕的用途。
因此,對電池的充電可以是在車輛靜止時、應駕駛者施加在專用界面上的請求來激活的。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對本發明的一個非限制性實施例的以下說明并參照附圖可以更好地理解本發明,在附圖中:
-圖1示出了一個用于激活在車輛處于靜止時的再充電的按鈕,
-圖2示出了一個可視界面,
-圖3描繪了行車過程中的本方法,
-圖4描繪了車輛處于靜止時的本方法,
-圖5示出了強制激活,
-圖6展示了燃料管理,并且
-圖7介紹了一個燃料臨界閾值。
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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