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包括同屏異像顯示裝置的汽車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479180.0 | 申請日: | 2018-1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551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12 |
| 發明(設計)人: | 呂岳敏;林偉浩;沈奕;吳錫淳;楊秋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汕頭超聲顯示器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1/02 | 分類號: | B60R11/02;B60Q3/20;B60Q3/6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5041 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龍江***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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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副駕駛座 顯示裝置 發光體 透鏡部 顯示屏 背光 發光單元組 顯示圖像 發光部 同屏 圖像 正透鏡單元 車內空間 第二區域 第一區域 交替發光 汽車汽車 水平并排 透鏡單元 焦平面 中控臺 地刷 投射 觀看 汽車 保證 | ||
1.一種包括同屏異像顯示裝置的汽車,其特征為:
包括主駕駛座、副駕駛座和中控臺,所述中控臺設置在主駕駛座與副駕駛座之間的前方,定義第一區域為主駕駛座上方的車內空間,第二區域為副駕駛座上方的車內空間;
所述顯示裝置設置在中控臺上,其包括一透射式顯示屏以及一背光裝置,所述背光裝置包括透鏡部和發光部;
所述透鏡部至少包括一為正透鏡的透鏡單元,所述透鏡單元具有第一焦平面和第二焦平面;
所述發光部至少包括一發光單元組,每個所述發光單元組與每個透鏡單元相對應,所述發光單元組包括在水平方向并排的第一發光體和第二發光體,所述第一發光體和第二發光體處于透鏡單元的第一焦平面與第二焦平面之間;
所述第一發光體與所述主駕駛座分別處于該第一發光體對應的透鏡單元的光軸的兩側,使得該第一發光體發出的光線由所述透鏡單元投射到第一區域;
至少所述第二發光體的主體部分與所述副駕駛座分別處于該第二發光體對應的透鏡單元的光軸的兩側,使得該第二發光體發出的光線至少由所述透鏡單元投射到第二區域;以及,
所述顯示屏擋設在所述透鏡部的前方或后方,所述第一發光體與第二發光體交替發光,所述顯示屏可交替地刷顯(即一幀一幀地刷新以進行顯示)出第一圖像和第二圖像,所述第一圖像和第二圖像在顯示時間上分別與第一發光體、第二發光體的發光時間相對應,由此被所述透鏡單元分別投射到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其特征為:所述透鏡單元為菲涅爾透鏡。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其特征為:所述透鏡部由多個透鏡單元并列構成。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其特征為:所述透鏡單元為沿著y方向延長的柱狀透鏡,其在水平方向上并列排布以構成所述透鏡部。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其特征為:在所述透鏡部中,靠近主駕駛座的透鏡單元,其偏轉以朝向副駕駛座,而靠近副駕駛座的透鏡單元,其偏轉以朝向主駕駛座。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其特征為:所述第一、二發光體為具有發光面積的方狀發光面或條狀發光面。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其特征為:所述第一、二發光體相對所對應透鏡單元的物距為u1、u2,所述透鏡單元的焦距為f,u1、u2的設計值為:u1=v1f/(v1 +f),u2=v2f/(v2 +f),其中v1、v2的值取0.4m?0.8m。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其特征為:所述第一、二發光體相對所對應透鏡單元的物距為u1、u2,所述透鏡單元的焦距為f,所述顯示裝置距主駕駛座或副駕駛座的前后距離為Ly,所述u1、u2的值為Lyf/(Ly +f)。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其特征為:所述第一發光體相對所對應透鏡單元的物距為u1,第一發光體相對透鏡單元光軸的水平偏離為d1,d1的值為(0.4?1.5) u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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