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卸車自升降保險支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459277.5 | 申請日: | 2018-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33453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1 |
| 發明(設計)人: | 孫榮明;郭艷晴;岳德寶;何樹浩;張紅巖;吳學奎;馮玉剛;孫遠;余長峰;徐志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P1/16 | 分類號: | B60P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澳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2 | 代理人: | 王立民;周放 |
| 地址: | 230601 安徽省***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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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卸車 升降 保險 支撐 裝置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自卸車自升降保險支撐裝置,其包括支撐桿、調節機構、控制機構和拉力繩;其中,支撐桿轉動設置在車架上,且支撐桿上設置有通孔;調節機構的第一端設置有定位環;控制機構驅動調節機構以調節機構的第二端為轉動中心轉動;拉力繩的一端固定設置在定位環中,拉力繩的另一端穿過通孔后連接到車架上的貨箱尾部。本發明提供的自卸車自升降保險支撐裝置,實現了貨箱翻轉前后的自動支撐和支撐取消動作,無需人為干涉,提升了對貨箱支撐的安全性。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汽車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自卸車自升降保險支撐裝置。
背景技術
自卸汽車可以利用發動機的驅動力驅動液壓舉升機構動作,以將其貨箱傾斜一定角度進行卸貨,并依靠貨箱自重使其復位。由于貨箱可舉升下降,自卸車均帶有保險撐桿裝置,以保證在貨箱舉起后不會因貨箱突然下降造成安全事故。
目前,現有自卸車的保險撐桿裝置均為手動結構,在貨箱舉升后需手動撐起保險撐桿以使其處在工作位置,需要下降時則需要手動將保險撐桿放下。
但是,在底盤檢查時可能會發生忘記舉起保險撐桿的情況而導致意外發生;而在需要貨箱下降時,也可能因未放下保險撐桿而導致貨箱沖擊保險撐桿無法正常下降。
此外,自卸車依靠高壓油路實現貨箱的舉升,部分油管及接頭處在高壓或老化時會突然漏油導致貨箱舉升后突然下墜造成車輛的損傷,嚴重時可危及操作者的生命安全。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自卸車自升降保險支撐裝置,以解決上述現有技術問題,實現對汽車貨箱升降時的自動支撐或釋放,提升操作安全性。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自卸車自升降保險支撐裝置,其中,包括:
轉動設置在車架上的支撐桿,所述支撐桿上設置有通孔;
調節機構,所述調節機構的第一端設置有定位環;
控制機構,所述控制機構驅動所述調節機構以所述調節機構的第二端為轉動中心轉動;
拉力繩,所述拉力繩的一端固定設置在所述定位環中,所述拉力繩的另一端穿過所述通孔后連接到車架上的貨箱尾部。
如上所述的自卸車自升降保險支撐裝置,其中,優選的是,所述控制機構包括拉絲總成和用于控制所述貨箱翻轉的手動換向閥控制器,所述手動換向閥控制器上設置有操作手柄,所述拉絲總成的一端與所述操作手柄連接,所述拉絲總成的另一端與所述調節機構連接。
如上所述的自卸車自升降保險支撐裝置,其中,優選的是,所述調節機構包括第一調節桿、第二調節桿和轉軸,所述轉軸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調節桿和所述第二調節桿固定連接;
所述定位環設置在所述第一調節桿上遠離所述轉軸的一端;
所述拉絲總成與所述第二調節桿相連。
如上所述的自卸車自升降保險支撐裝置,其中,優選的是,所述轉軸與所述第一調節桿螺紋連接。
如上所述的自卸車自升降保險支撐裝置,其中,優選的是,所述調節機構還包括套筒,所述套筒固定設置在所述車架上;
所述轉軸轉動穿設在所述套筒中。
如上所述的自卸車自升降保險支撐裝置,其中,優選的是,所述套筒包括第一段和第二段,所述第一段的第一端抵接在所述第一調節桿上,所述第一段的第二端設置有第一法蘭;
所述第二段的第一端抵接在所述第二調節桿上,所述第二段的第二端設置有第二法蘭;
所述第一法蘭和所述第二法蘭通過螺栓固定連接。
如上所述的自卸車自升降保險支撐裝置,其中,優選的是,所述轉軸的兩端設置有凸臺,所述第一段的第一端和所述第二段的第一端分別套設在所述轉軸兩端的凸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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