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燃氣灶的火蓋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457041.8 | 申請日: | 2018-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5612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26 |
| 發明(設計)人: | 方曉艷;李林;嚴力峰;鐘健;鄭軍妹;俞瑜 | 申請(專利權)人: | 寧波方太廚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4/04 | 分類號: | F23D14/04;F23D14/26;F23D14/46;F23D14/58;F23D14/64;F23L9/00 |
| 代理公司: | 寧波誠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徐雪波;葉桂萍 |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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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燃氣灶 | ||
1.一種用于燃氣灶的火蓋,包括有火蓋本體(1),該火蓋本體(1)的環狀頂壁(10)與自該環狀頂壁(10)的內側邊緣、外側邊緣豎直或傾斜向下延伸的內環壁(11)、外環壁(12)形成有混氣腔(13),在火蓋本體(1)的上表面自內環壁(11)至外環壁(12)朝火蓋本體(1)的中心徑向向外延伸形成有傳火室(2),所述傳火室(2)的頂壁上開設有引火槽(21),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火槽(21)的頂部開口的兩相對內側壁中,至少有一個側壁具有朝另一個側壁凸出并沿徑向延伸的凸筋(211),所述引火槽(21)在所述頂部開口以外的其他部位開設有至少一個與所述混氣腔(13)相連通且開口朝向所述凸筋(211)的通孔,所述通孔具有兩個,分別為設置在所述頂部開口兩側的第一通孔(212)和第二通孔(213),所述第一通孔(212)和第二通孔(213)的中心線相交形成有夾角α,所述第一通孔(212)和第二通孔(213)交錯設置,并且所述引火槽(21)的中央位置具有與該引火槽(21)相對隔離的凸臺(3),所述凸臺(3)的底部與所述引火槽(21)之間具有間隔(31),而所述第一通孔(212)和/或第二通孔(213)貫通所述凸臺(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燃氣灶的火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3)的頂端具有與所述凸筋(211)相連的導流斜面(4,5),該導流斜面(4,5)自下而上逐漸向上傾斜。
3.根據權利要求1~2任意一項所述的用于燃氣灶的火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火槽(21)具有朝向所述火蓋本體(1)的中心的內側口(214),所述傳火室(2)于所述內側口(214)之下開設有連通所述混氣腔(13)的出氣孔(2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燃氣灶的火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氣孔(22)自與所述混氣腔(13)相連通的進氣端(221)至與所述傳火室(2)相連通的出氣端(222)傾斜向內且逐漸靠近所述內側口(214)。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燃氣灶的火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火槽(21)具有位于所述外環壁(12)的外側口(215),所述引火槽(21)的底部鄰近所述引火槽(21)的外側口(215)開設有連通所述混氣腔(13)的入氣孔(210),所述入氣孔(210)的中心線與所述凸筋(211)相垂直或相交。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燃氣灶的火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凸筋(211)自所述內側口(214)至外側口(215)逐漸向外且靠近所述外側口(215)。
7.根據權利要求1~2任意一項所述的用于燃氣灶的火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環壁(12)沿周向開設有至少兩個連通所述混氣腔(13)的出火孔(121)。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燃氣灶的火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環壁(12)于所述出火孔(121)之下沿周向開設有至少兩個連通所述混氣腔(13)的穩焰孔(122)。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燃氣灶的火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環壁(12)于所述出火孔(121)之下沿周向開設有與所述穩焰孔(122)相交的凹槽(123),所述穩焰孔(122)貫通所述凹槽(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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