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美白祛斑組合物及其用途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444620.9 | 申請日: | 2018-11-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318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08 |
| 發明(設計)人: | 楊征宇;董維;王寅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泰達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49 | 分類號: | A61K8/49;A61K8/60;A61K8/362;A61K8/34;A61Q19/02;A61Q19/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馮子玲 |
| 地址: | 3120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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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酪氨酸酶 美白祛斑 美白劑 酪氨酸酶活性抑制劑 糖化 工業化大生產 內皮素拮抗劑 自由基清除劑 化學剝脫劑 黑素細胞 水分流失 制作工藝 毒性劑 防曬劑 分解劑 還原劑 氯吡脲 抑制劑 阻斷劑 保濕 黑素 美白 色斑 祛斑 祛皺 皺紋 濕潤 皮膚 運輸 | ||
1.一種美白祛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氯吡脲和美白劑,所述的美白劑采用酪氨酸酶活性抑制劑、酪氨酸酶糖化抑制劑、酪氨酸酶分解劑、黑素細胞毒性劑、黑素運輸阻斷劑、防曬劑、還原劑、化學剝脫劑、內皮素拮抗劑或自由基清除劑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美白祛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氯吡脲和美白劑重量比為1:80~80: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美白祛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氯吡脲和美白劑重量比為1:60~60: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美白祛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酪氨酸酶活性抑制劑為α-熊果苷、果酸、氫醌、甲基龍膽酸鹽、壬二酸、葡萄糖胺、衣霉素、曲酸及其衍生物、甘草黃酮、桑樹提取物、丁基間苯二酚、苯乙基間苯二酚;所述的酪氨酸酶糖化抑制劑為氨基葡糖、軟骨糖氨、衣酶素;所述的酪氨酸酶分解劑為亞麻油酸、次亞麻油酸;所述黑素細胞毒性劑為四異棕櫚酸酯、油溶性甘草提取物;所述黑素運輸阻斷劑為維生素A酸、亞油酸、煙酰胺;所述防曬劑為氨基苯甲酸酯類、肉桂酸酯類、氧化鋅、二氧化鈦;所述還原劑為維生素C及其衍生物、維生素E及其衍生物;所述化學剝脫劑為果酸、感光素、水楊酸類;所述內皮素拮抗劑為西洋甘菊、德國洋甘菊;所述自由基清除劑為超氧化物歧化酶、生育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美白祛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美白劑選自α-熊果苷、果酸、氫醌、壬二酸、曲酸及其衍生物、丁基間苯二酚、苯乙基間苯二酚、亞麻油酸、維生素A酸、亞油酸、煙酰胺、西洋甘菊中的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一種美白祛斑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將各組分原料按重量配比準確稱量,充分混合并攪拌均勻,即得到所述組合物。
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一種美白祛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美白祛斑組合物可用于化妝品。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美白祛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美白祛斑組合物的濃度為化妝品總重量的0.001%至50%。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美白祛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美白祛斑組合物的濃度為化妝品總重量的0.001%至20%。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美白祛斑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美白祛斑組合物加入輔料配成化妝品領域允許的霜劑、糊劑、軟膏劑、乳膏劑、乳劑、油劑、面膜劑、凝膠劑、涂抹劑或溶液劑中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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